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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观察》| 法国:私营部门在创新中的作用和局限——来自法国、欧洲和日本的一些理论见解和观点

《启迪观察》| 法国:私营部门在创新中的作用和局限——来自法国、欧洲和日本的一些理论见解和观点 启迪之星新加坡科技服务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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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硅谷的创业精神已经深深地和创新联系起来,但是这种主流观点忽视了多元利益相关者之间合作的重要作用,其中也包括公共部门。


硅谷的创业精神已经深深地和创新联系起来,但是这种主流观点忽视了多元利益相关者之间合作的重要作用,其中也包括公共部门。本文作者经济学家塞巴斯蒂安·莱切瓦利埃(Sébastien Lechevalier)指出,为了促进社会福祉,政府需要在引导创新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我想在这篇综述中提出的观点是私营部门在创新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但并不唯一。政府和公民等其他行动者也扮演了相应的角色。
首先,我将描述一个所谓的关于创新的主流观点,然后再对这一主流观点进行评价。
所谓的主流观点深受美国故事所影响,尤其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间发生在西海岸的故事。这一切都与硅谷的成功有关,尤其是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以及生物科技领域。硅谷模式已经是一种简化的模式,并且有几种理论用来解释美国公司过去二十年在创新领域获得的成功。这些理论模型强调了创业精神、风投资金以及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
这种模式还强调了私营部门活动的重要性,尤其是创业公司。过去三十年里,创业公司得到了世界各地政策制定者的关注,一些美国以外的国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比如说以色列。
从这种主流观点的角度看待创新过程,法国和日本都已经落后,由于陈旧的制度导致无法建立起成功的创新体系。主要原因是缺乏创业精神和创业公司比例低。如果按照硅谷模式的定义来看,日本和法国两个国家不具备创新精神。
我想要补充说明的是,这种创新观点很大程度上受到新熊彼特(Neo-Schumpeterian)创新观点的影响。新熊彼特创新观点与创造性破坏的观点联系紧密,同时也内置了其他几个假设。例如,认为所有的社会问题都有技术解决方案,私营部门是创新的驱动力,并且应该将国家的角色限制在知识产权管理以及提供教育在内的基础设施之上。
这种受到硅谷模式影响的观点可能不完全是误导,但是我认为也并没有宣称的那样通用。我敢说,更深入地研究社会创新将会改变我们对于创新的定义。

主流观点的四个局限性

现在我来谈谈我认为主流观点所存在的四个局限性。
第一个局限性是主流观点低估了多元主体之间合作的重要性。过去二十年或者三十年里的研究其实强调了合作实际上是创新过程的核心。对于这一点,我想引用John Hagedoorn的一篇有关研发合作兴起的著名论文。此外,我还想援引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Fred Block和Mathew Keller的一篇著名论文,该论文分析了19世纪70年代初期每年前100项创新,结果显示合作创新占主要部分,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加,尤其是从19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在这些合作中,来自公共部门的支持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我们应当考虑合作的重要性以及公共部门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
第二个局限性在于对逐年增加的科学联系存在某种程度的误解。硅谷模式确实强调了大学和私营部门合作的重要性。但是我觉得合作应该成为真正的核心。目前,合作的指标之一是全球专利引用科研论文的数量,而这一趋势在所有国家和所有领域中并不完全相同。比如,美国非常重视这一指标,所以我们可以得出逐年增加的科学联系至关重要。比起美国,日本的这一指标并不亮眼——然而数据显示自21世纪伊始,日本大学申请的专利数量已经出现惊人增长。
第三点局限性是关于产业和创新政策中政府的定位依然不够精准。对此,我想要强调一种悖论。欧盟在十多年前曾经给全新创新联盟的战略定义就是不仅成员国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欧盟自身也拥有关键地位。这一战略强调所有类型创新的重要作用,包括社会创新和公共部门创新。欧盟为此也建立了欧洲创新议会,目标不仅仅是鼓励创业那么简单。而矛盾之处在于欧盟的创新策略是受到日本过去的经验所影响的。
似乎在日本,人们已经开始忘记日本创新体系最初的优势在哪里。但是欧洲已经开始了对于日本的分析和模仿,尽管日本政府已然忘记并且不再关注政府协调的重要性。日本创新体系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重视科研,并且组成研发联盟,这是日本创新过程中最关键的因素。欧洲也开始效仿组成研发联盟,并且我敢打赌未来将会变得愈发重要。
对于日本创新模式,我想要说两点。首先,日本企业从1990年代开始加入到技术发展竞赛之中来,这也是为什么它们能够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日本的大公司。但是日本在努力追赶美国和所谓新经济的过程中占用了如此之多的研发开支,以至于人力成本在经济萎缩被迫大量削减开支的时候降到了最低。现在的趋势是削减包括培训和提升人力资源在内的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开支。在研发和技术开支增加的同时,反而出现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支出相应减少的情况确实令人震惊。
我认为所谓的硅谷模式可能对于某些产业或者一些技术行业确实有效,但是并不意味着适用所有领域。创业公司和创业精神可能对于一些行业非常重要,但是正如我在十年前发表的一篇关于下一代机器人技术的论文中提到的那样,这些行业的主要参与者还是一些大公司。大公司通过与多方合作才取得了成功,因为机器人行业需要大量的合作。我把这种模式称之为内部创业模式而不是外部创业模式。在许多行业里,大公司内部还是有很大的创新空间的。我不否认创业公司的重要性,但是大公司也能担当创新的重任。
创新不会凭空产生,创新深深扎根于一系列制度之中。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寻找促进创新的政策,我们必须认真看待科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可以让我们对于日本和法国的创新体系提供更为平等的看法。
最后,也是第四点局限性,我想要强调一下社会的重要性。我这部分的观点来自于几年之前出版的一本书。我认为我们在某个时刻都成为了熊彼特主义者,但是问题在于,新熊彼特主义对于创新的思考过于狭隘,没有足够重视创新过程中的争议和竞争的作用。

社会效益

2017年《自然》杂志刊登了一篇非常有意思的文章,文章中强调了科研支出和社会效益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鸿沟。我的观点是政府应该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在研发预算的使用上占据更大的话语权,而不应该让私营部门全权决定。技术也是社会的一部分,让技术融入社会,使人们同步理解技术创新的过程也是非常重要的事。为此,需要重新思考什么是创新。
我坚信创新的危机在于技术创新和社会之间关系的危机。所以在技术创新和社会之间重新建立起联系非常关键。也就是说,社会需要在创新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而这在我看来需要改变我们对于创新的看法。目前,这种看法仍然被私营企业的需求所垄断,将创新视为差异化和比较优势的关键资源。
从公司角度来看,这可能是有效的,但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创新应该主要为社会福祉服务。因此,我们需要定义能够促进社会福祉的条件,然后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辨识哪些有助于实现这些条件而哪些不可以。在此,我要强调一下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对确定这种标准有巨大的帮助。
总之,我主张各方利益相关者在推动创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私营公司、大学、公共研究机构、政府,最后,多样性的社会也同样重要。

作者:Sébastien Lechevalier

来源:www.tokyofoundation.org 2023年1月

编译:《启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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