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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姐弟坠亡案召开庭前会议

重庆姐弟坠亡案召开庭前会议 黄科法协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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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暂定4月3日开庭


案情简述


        澎湃新闻3月28日从重庆姐弟坠亡案两遇害小孩母亲陈美霖和权威渠道了解到,重庆市高院3月27日就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上,该案二审开庭时间暂定在4月3日。2020年11月2日下午3时30分许,居住在重庆市南岸区锦江华府4单元15楼的雪雪(化名,殁年2岁)、洋洋(化名,殁年1岁)坠楼身亡。经重庆南岸区警方侦查,该起坠楼事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两个幼童的爸爸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是嫌疑人。重庆市五中院2021年12月28日上午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


法律探讨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健松律师介绍,共同犯罪的成立,既要求每个行为人在客观上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共同的,还要求每个行为人在主观上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张波与叶诚尘两人通过共谋,让两个小孩意外高空坠亡,因此这个故意杀人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二人为共同犯罪人。”

      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徐晓倩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主犯、从犯有着较为简单明了的界定。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本案中,叶某的行为完全是起到主要作用的,并非次要或者辅助,应当认定为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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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邵苗苗

运营: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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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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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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