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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女童遭恶犬撕咬

两岁女童遭恶犬撕咬 黄科法协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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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素材概述】10月16日上午,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大型犬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被咬伤。据警方通报,女童

【素材概述】

10月16日上午,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大型犬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被咬伤。据警方通报,女童右肾挫裂,右侧肋骨骨折,幸运的是经过手术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视频显示,一只大型黑色犬撕咬一名女童,时间长达40秒,尽管家人极力保护,仍无法完全阻止撕咬,女童几次被咬住不停,后在众人帮忙驱赶下恶犬才离开。



【热点锐评】

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的多起犬只伤人事件都曾引发对养犬管理的诸多讨论。这些讨论归结起来,重点集中在要求养犬人必须落实遛狗栓绳等文明养犬行为。并且,当前已经发生的多起犬只伤人事件,绝大部分都是因为养犬人遛狗不栓绳。

对2岁女童遭犬只撕咬的遭遇,许多网友义愤填膺而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民众对当前社会养犬管理工作的不满。尽管多地不断呼吁文明养犬,也有部分地方出台相应政第要求遛狗必须栓绳,但由于没有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养犬人遛狗要栓绳”这一社会共识在短期内仍末实现。立法规范养宠,以强制约束要求遛狗栓绳,从目前现实状况看,确有必要。

     当然,立法规范养宠也并非仅局限于遛狗栓绳。一部分城市对大犬过于严苛的管理并没有起到应有成效,说明对犬只以及广义上的宠物管理仍缺乏智慧管理。从国家层面出台全局性法律规定,最终落脚点将是共同尊重养犬与不养犬人的私权。一个文明社会,应该有序地让宠物与人类生活共存。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社会治理者不断实践,更需要细致、完整又贴合实际的法律和规定作依靠。



【案件分析】

该起事件中,犬只主人作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事件中,狗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大型犬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女童被严重咬伤。涉事犬只是否为禁养犬,是否按规定办理两证以及注射狂犬疫苗,这些问题有待澄清,但不管怎样狗主人应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误工费、护理费等。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作为物业管理方,对所服务的小区实施管理,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这起事件中,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管理方,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区内无人看管的狗没有及时采取驱逐等措施,存在明显的管理疏漏,而这种疏漏,导致女童在小区公共区域内被狗咬伤,物业公司已构成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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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樊祥宇

图片:网络

运营:冯珺昉

责编:闫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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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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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众号主要面向社会公众传播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法律,营造一个知法、学法、懂法、执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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