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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填制规范》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报关单填制规范》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FS龙腾货运代理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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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总署在2017年12月27日发布了第69号公告,对《报关单填制规范》再次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仅涉及报关单第

海关总署在2017年12月27日发布了第69号公告,对《报关单填制规范》再次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仅涉及报关单第三十五项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在其项下增加了 “品牌类型” 和 “出口享惠情况” 两个必填项目。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品牌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优惠贸易协定出口货物管理而设定的项目。




调整项目为第三十五项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具体新增内容:


增加(九)“品牌类型” 进出口必填项


选填范围:“无品牌”、“境内自主品牌”、“境内收购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境外品牌(其他)”五个项目。


“无品牌”,是指进出口商品或包装上免除任何标志或牌名的情形。


“境内自主品牌”,是指由境内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境内收购品牌”,是指境内企业收购的原境外品牌。


“境外品牌(贴牌生产)”,是指境内企业代工贴牌生产中使用的境外品牌。


“境外品牌(其他)”,是指除代工贴牌生产以外使用的境外品牌。



增加(十)“出口享惠情况” 出口必填项


选填范围:“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三个项目。




原文素材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整理,如内容有错误或不全之处欢迎留言指正,我们将及时改正)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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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龙腾货运代理
龙腾集运1989年于香港成立,是国家交通部批准的无船承运人(NO.MOC-NV03728)和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我们提供海、空运出口进口、中欧班列、特大货物运送、特殊项目筹划、跨境电商物流、多式联运、门到门等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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