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溪乡:精准丈量“绿色资产” 圆满化解公益林补助争议
近日,西溪乡文坳村中庄组的林农们终于吃下了“定心丸”。困扰近一年的集体公益林补助面积界定难题,在西溪乡党委政府深入调查、多方协调和严格依法依规推动下圆满解决,这是该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林农权益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事件起因源于一次村民信访。2024年7月3日,中庄组村民刘义煌反映,该组集体林地中的一宗宗地(宗地号00002号),林权证登记面积588亩,但《公益林现场界定书》上矢量面积仅有302亩,导致公益林实际补助相差286亩。刘义煌等人坚持认为林权证登记面积有效,请求据此发放补助,这份诉求迅速被纳入议事日程。
面对诉求,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调查组。为摸清问题根源,党政主要领导先后五次专题调度,分管领导与林业岗工作人员多次奔波于县林业局、县档案局,在浩如烟海的历史资料中寻找佐证。
经细致比对和科学分析,调查组揭示了问题关键:中庄组集体林权证登记的公益林地块实际构成与初始理解存在偏差,涉及公益林补助的宗地共6块,林权证标注为“五指峰林场联营”的3宗地块,经查证,仅1宗属可获得省级公益林补助的联营范围,其余2宗实为商品林,并无补助资格。核心争议宗地核定:针对村民关注的00002号宗地,调查组结合所有可考资料进行综合研判,最终确认00001号、00002号、00005号三宗地块总计应核定的公益林补助面积为503.7亩。调查组详细说明了数据来源、计算依据和核定过程,力求清晰透明。
基于详实调查结论,乡党委政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原则,最终核定中庄组集体山场公益林补助总面积为503.7亩,随即指导并督促文坳村委会及中庄组严格执行《遂川县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一事一议”机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形成正式决议,并采取报账制形式,确保后续补助资金分配或使用公开、公平、公正执行到位。
此争议成功解决,是该乡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聚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林农切身利益的标志性成果。精准界定公益林面积,不仅捍卫了林农合法权益,也强化了林业资源的精细化管理,为生态补偿机制公平性提供了重要保障,夯实了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西溪乡党委书记刘博表示:“我们将以此为新起点,继续推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优化林权服务,畅通权益实现渠道,让‘绿水青山’更好地转化为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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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蒋国典 |文: 钟文旭、蒋国典
编辑:李玉琼
一审:康林华|二审: 罗竟林|终审:周卫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