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境外上市系列文章开篇《境外上市|观千剑而后识器:境外上市面面观与新手指南再铸造》所述,境外上市项目涉及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上次介绍的《境外上市|绕不过的坎:港股IPO的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问题》,以一份数据合规法律意见书为契机,展开学习了港股IPO中关注的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问题。今天我们再来看看时下热门领域——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业务,在港股IPO项目中的发挥与运用。
《境外上市|如何起草及审阅港股IPO招股书的中国法内容?》介绍道,涉及到法律法规部分的内容,常见于监管概览章节和风险因素章节。而面对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如此艰深的领域,如果发行人存在相关的法律风险,则自然需要在招股书中进行详细披露,以满足信息披露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要求。
招股书中的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
例如,近期于港股上市的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智嘉”,极智嘉是一站式仓储机器人合作伙伴,为仓储与制造场景提供高效柔性的智能物流解决方案)就在其招股书风险因素章节,披露了有关国际制裁和出口管制的相关风险:
(来源:极智嘉招股书)
以及在监管概览章节,其国际制裁法律顾问详细介绍了有关国际制裁领域的法律法规,如多个管辖区域颁布的受制裁的国家、实体和个人清单,并逐一阐述了有关美国、联合国、欧盟、英国和澳大利亚的相关法规。
(来源:极智嘉招股书)
根据近期的观察,有相当多的企业聘请了所谓的国际制裁顾问,并发表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例如越疆科技(02432.HK)、优必选(09880.HK)、英诺赛科(02577.HK)、讯飞医疗(02506.HK)、香江电器(02619.HK)、双登集团(06960.HK)、舒宝国际(02569.HK)、乐舱物流(02490.HK)、佛朗斯(02499.HK)、国富氢能(02582.HK)等等。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指引与国际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