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上海银保监局
整理:Bank资管
8月14日,上海银保监局处罚信息显示,上海银行在2014~2019年因为23项业务违规,被处罚款1625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7.15万元。

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至2019年年间,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违规收费;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违规审批转让不符合不良贷款认定标准的信贷资产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还显示,上海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票据业务、理财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内保外贷业务均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同时在业务管理方面,并购贷款管理、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衍生品交易人员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同样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
此前的8月11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浦发银行因2013年至2018年间在同业业务、贷款业务等领域存在12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共计2100万元。
从处罚事由来看,巨额罚单主要集中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项目,比如上海银行、浦发银行都存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
6月2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其中针对银行系统,政策继续明确“房住不炒”的内容,将重点严查几类违规操作,包括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储备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流动性贷款、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代销违反房地产融资政策及规定的信托产品等资管产品。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中明确,各商业银行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同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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