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顺德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办理多项业务时
都需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那么这个证件该如何办理呢?
办理对象
在佛山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领取居住证。
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2
本人近期的《广东(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
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4
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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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注:本人或直系亲属佛山市内房产证原件及关系证明)、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6
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的,同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
7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受理现场打印,签名确认)。
说明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中:
◆1、2、3、4为必选项(4如包含居住地住址信息的,则不需提供5)。
◆6为如有则必选项。
◆证明收原件,证照、合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途径
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
◆各镇街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
请提前通过“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公众号预约。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建议直接致电政府咨询热线 0757-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