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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物资储备局2016年第二批研究项目征集公告
一、课题题目及经费安排
(一)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资源能源安全风险因素分析方法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和梳理影响资源能源安全的相关因素,从而厘清资源能源安全风险识别的关注因素和指标体系。探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方法在资源能源安全风险识别上的适用方法和技术,并对合适方法和技术的应用予以分析。对于有传统数据来源但数据质量受限的风险因素和指标,探讨互联网大数据的方法和技术在数据采集、获取或提取该类指标和数据的实现方法和实施方案,从而对传统数据来源形成有益补充,提高风险监测指标的数据质量。探讨利用互联网数据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对地缘政治(如政治稳定性评估、重要公投和选举预测)、重要政策变动、突发灾难等风险因素的识别和监测的方法和技术。探讨这类非数据类型的因素如何识别、刻画和监测。探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能源信息收集管理系统平台的框架设计方案。资助经费:19万元。
(二)基于大数据的资源能源安全风险传导扩散机制及控制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理清制约资源能源安全的关键风险传导扩散机制,构建基于大数据的风险相关性与集成风险管理框架。选取典型资源能源领域,基于大数据技术分析其风险传导路径、扩散机理等风险相关性特征,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策略,为资源能源安全风险管理决策提供支撑。资助经费:17万元。
(三)基于“互联网+”的储备网络化资源品牌化运营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储备系统物流设施布局现状,并根据储备系统物流设施网络化布局现状,利用“互联网+”理念,研究储备系统网络化运营的物流业务模式、信息系统、品牌运营设计,形成网络化运营体系总体实施方案,充分挖掘储备系统优势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资助经费:17万元。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课题以单位形式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应当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团体。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应在2016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本项目于2016年10月19日停止申报。
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遴选试点的通知
一、遴选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布局、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选择的原则建立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
二、遴选范围
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有关社会服务组织等。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财务状况稳定;
(二)具有较强的科技支撑能力与人才培养实力,并对区域具有较强的凝聚和辐射作用;
(三)具有专业学科技术特长,拥有高水平科研队伍,有稳定良好的培训场所和优质师资力量、实训基地、研发中心或国际参考实验室,有国际科技合作和人才培训基础;
(四)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规定,具有健全的科技成果、技术转移、教学组织、学员考核、培训信息登记、培训经费、后勤保障等管理制度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科学评价体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本项目于2016年10月20日停止申报。
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对照《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浙科发社〔2016〕146号)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各主体主要职责,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条件
1、申报的牵头(依托)单位必须是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具备在特定领域的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条件,临床技术水平在申报领域内处于省内领先,能够为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组织网络成员单位全面开展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形成临床指南或规范。
2、申报的中心具备推广应用临床诊疗适宜技术,提升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能够组织做好临床诊疗技术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做好研究网络和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我省临床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3、成员单位强强联合,联合优势单位,建立覆盖省、市、县(市、区)医院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其中,省级优势医院不少于3家,市县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10家。鼓励疾控机构和从事药物研发生产、动物实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因测序、细胞制备等相关单位参加。
(二)人员结构条件
1、中心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
2、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人才队伍,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三)现有科研和管理工作基础条件
1、临床科研成果显著。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近5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处于省内同一领域领先水平,在学术影响和诊疗技术方面位居省内前列,得到同行公认。
2、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应有较为扎实的管理工作基础,规章制度健全,同时应具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保障中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本项目于2016年10月17日停止申报。
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通知
一、申报类型
分为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型创业团队两类。创新团队以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致力于自主技术创新及创新成果产业化。创业团队以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在杭州落户创业,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申报条件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领军型创新团队由2013年10月1日以后我市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创新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服务5年以上工作协议,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企业工作。鼓励创新团队依托企业成建制引进人才团队。
3、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研发项目处于该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前沿,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带领和推动本市相关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突破。科技成果产业化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5、团队依托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申报条件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团队创办企业已在杭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成立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之前、2011年10月1日之后。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
5、团队成员应潜心创业,将主要精力放在创办企业上。
本项目于2016年10月21日停止申报。
5)关于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申报依据。项目申报以《关于做好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杭商务商发[2015]39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6]1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
二、项目申报重点。第二批项目申报主要围绕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结成联盟共同推进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使用,探索标准托盘与供应链、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相结合的新路子。
本项目于2016年10月30日停止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