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关注|2017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服务指南发布,167项科技创新服务,快来看看吧!

关注|2017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服务指南发布,167项科技创新服务,快来看看吧! 杭州钱塘智慧城
2017-01-13
0
导读:根据《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杭科合〔2011〕277号)和《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杭科合〔2011〕277号)和《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的通知》(杭科合〔2015〕57号),2017年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服务指南发布啦!


指南中包含了大型实验仪器、科技中介、软件产业、动漫游戏等28个平台167项服务内容(文末点击“阅读原文”有具体的服务内容哦),好些服务还是免费的,对于收费项目,企业可申请并使用“创新券”



一、申报要求

1、平台服务项目的申报对象必须是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申请并使用“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必须与平台承担单位签订技术合同,并且该合同已经过合同认定登记和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合同管理中心登记。截止申请时,合同已执行完毕。鼓励企业通过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请使用创新券。

3、技术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我市产业支持方向,并符合本服务指南所规定的内容。


二、申报材料

1、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原件一份

2、企业财务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3、杭州市科技创新券一份。


三、创新券获取和资助方式

杭州市科技创新券的申请、使用与兑现方法见《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的通知》(杭科合〔2015〕57号)。




小编默默地为大家找来了《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的通知》方便大家申请、使用与兑现哦!以下:



《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的通知》


一、 创新券发放对象

凡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经审核通过,可以申领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含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优惠券)。


二、创新券使用范围

创新券可以在省级创新载体(载体范围以省科技厅公布为准)、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和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以下简称市级载体)使用。


三、 创新券补助标准

创新券补助依据《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浙科发政〔2015〕20号)和《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杭科合〔2011〕277号)执行。其中我市企业使用省级创新载体和市级平台、市级载体资源,采购符合要求的无关联合作关系的技术服务并与平台签订技术合同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创新券补助


对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根据其开发共享实效,给予其不超过为我市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的10%补助单个平台获年度运行服务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其中主要为我市重点扶持的十大产业提供科技服务的平台,获年度运行服务补贴金额不超过80万元。对由市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牵头单位的专业平台,根据其开展的符合平台服务指南的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无偿公共科技服务项目,经审定后以政府购买公共科技服务形式给予其不超过20万元的年度运行服务补贴。公共科技基础平台的运行经费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给年度补贴。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活动,不纳入支持范围。


四、 创新券使用与兑现

1、企业在省级创新载体使用创新券,须符合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促进公众创业创新的通知》要求,企业首次申请创新券,需要进行资格认定,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注册并递交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和杭州市科委审核。取得资格后,企业可向所在区、县(市)科技局申请使用创新券。创新券使用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2、企业在市级平台和市级载体使用创新券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以企业便利为原则,纸质创新券同时有效。


3、企业与市级平台、市级载体或省级创新载体签订的技术合同需在杭州市生产力中心完成合同登记取得登记编号后,连同付款凭据向发券的市科委或区、县(市)科技局申请兑现创新券。其中总价在1000元以下的测试检测凭有效凭证、付款凭据向发券的市科委或区、县(市)科技局申请兑现创新券。


4、每年第三季度市科委依据本文第三条“创新券补助标准”对上年度第三季度至本年度第二季度使用创新券的企业和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行补助。


五、经费管理与监管

1、市级平台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各市级平台。


2、对企业的创新券补助资金依据各区、县(市)创新券工作推广情况和企业实际开展的技术服务总量、科技成果转化实绩等因素,按照创新券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技术合同金额10%,同一企业同年度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由市财政拨付到企业所在区、县(市)。补助资金可以作为各区、县(市)科技局创新券兑现资金的补充。


3、市科委、市财政把开放共享情况纳入市级平台和市级载体评价体系,各区、县(市)推广应用创新券情况纳入科技系统考核内容


4、企业、市级平台、市级载体和省级创新载体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依法追回所获补贴,并在5年内停止其申报补助资金资格,列入科技不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167项服务内容可以点击“阅读原文”了解哦!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杭州钱塘智慧城
积极创建上城信息智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内容 5790
粉丝 0
杭州钱塘智慧城 积极创建上城信息智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总阅读397
粉丝0
内容5.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