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智慧城内企业的用人需求以及更好的加强企业与学校的联系,钱塘智慧城决定开展2017年浙江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大学
人员学历:研究生
学科专业: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学部、信息学部、农业生命环境学部、 医药学部内各专业(附件1)
实践时间:2017.7.10-2017.8.20
实践内容:主要包括挂职锻炼、科技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调研等。
若企业有岗位、项目需求,请填写《2017年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含挂职锻炼)岗位和项目征集表》(附件2),阅读并了解《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含挂职锻炼)校级基础设岗单位须知》(附件3)。
征集方式:
将填写好的《2017年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含挂职锻炼)岗位和项目征集表》(附件2)发送至470133009@qq.com;截止时间为5月1日21:00时。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塘智慧城管委会人才服务部 陈梓彬 89800531 15158131984 470133009@qq.com
附件1
序号 |
学部 |
学院/系 |
相关专业 |
1 |
人文学部 |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
传播学、美学、新闻传播学、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与传播 |
2 |
人文学院 |
中国近现代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史、中国现当代文学、科学技术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中国古代文学、休闲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哲学、伦理学、宗教学、世界史、考古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地理学、科学技术史、美术学、设计学、美术、中国史、文物与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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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专业学位)、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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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科学学部 |
经济学院 |
政治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西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世界经济、经济思想史、金融经济理论、金融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互联网金融学、金融、数量经济学、税务、国际商务、经济史、国民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
5 |
教育学院 |
比较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教育史、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学位博士)、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学位博士)、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博士)、教育领导与管理(教育博士)、教育学原理、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成人教育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学与技术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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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光华法学院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海洋法学、刑法学、司法文明、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法律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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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管理学院 |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创业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技术与创新管理、工商管理硕士、行政管理、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农村与区域发展、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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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管理学院 |
教育经济与管理、企业管理、政治学理论、土地资源管理、人口学、行政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非传统安全管理、社会管理、城市发展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社会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国际关系、情报学、档案学、社会工作、农村与区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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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国际政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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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理学部 |
物理学系 |
理论物理、光学、等离子体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凝聚态物理、无线电物理 |
11 |
数学科学学院 |
计算数学、基础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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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化学系 |
有机化学、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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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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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地球科学学院 |
构造地质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球化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能源与环保、地质工程、自然地理学、气象学、海洋地质、人文地理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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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学部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工业工程、车辆工程、能源与环保、机械工程、工程管理 |
16 |
建筑工程学院 |
岩土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市政工程、结构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海洋建筑物与环境、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学、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城乡规划学、能源与环保、工程管理、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及管理、交通运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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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能源工程学院 |
化工过程机械、工程热物理、环境工程、热能工程、能源环境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车辆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能源与环保、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专业学位)、动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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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路与系统、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系统分析与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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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工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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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制药工程、能源与环保、生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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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海洋学院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海洋资源与环境、能源与环保、海洋药物学、机械电子工程、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海洋信息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科学、水利工程、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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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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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航空航天学院 |
工程力学、固体力学、空天信息技术、流体力学、导航、制导与控制、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与信息、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电子与通信工程、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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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信息学部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控制工程 |
25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光学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光通信技术、信息传感及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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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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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电路与系统、集成电路设计、信号与信息处理、物理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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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电子与信息、仪器仪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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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化艺术与设计、电子服务、软件工程、电子与信息、设计学、计算机技术、工业设计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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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农业生命环境学部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生物信息学、细胞生物学、植物学、生态学、动物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海洋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
31 |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
生物系统工程、食品科学、食品安全、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食品安全与营养、农业水土工程、农业工程、食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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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环境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学、环境工程、植物营养学、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环境修复与资源再生、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利用、农业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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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作物学、蔬菜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生物物理学、果树学、农药学、植物病理学、观赏园艺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茶学、生物信息学、核技术及应用、作物遗传育种、种子科学与技术、园艺、作物、风景园林学、园艺学、植物保护、风景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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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动物科学学院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预防兽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兽医学、水产养殖、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食品科学、养殖、兽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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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医药学部 |
药学院 |
药剂学、药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生物信息学、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36 |
医学院 |
内科学、眼科学、肿瘤学、细胞生物学、药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儿科学、神经生物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病原生物学、麻醉学、全科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眼科学(专业学位博士)、内科学(专业学位博士)、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外科学(专业学位博士)、妇产科学(专业学位博士)、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专业学位博士)、临床医学(八年制)、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干细胞和再生医学、神经病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遗传学、免疫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运动医学、急诊医学、微创医学、重症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护理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老年医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物理学、移植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附件2:
浙江大学2017年研究生社会实践(含挂职锻炼)岗位和项目征集表
(一表一项目)
项目名称 (20字以内) |
(请填拟解决或拟立项的具体课题或问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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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 任务描述 |
(应尽量详细,不够可添加附页在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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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方向 |
(专业需求或关键知识背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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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研究生事先做何准备工作 |
(资料、软件、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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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预计 |
天 注:一般为4-6周 |
需求人数 |
博士生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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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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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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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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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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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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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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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签名并盖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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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岗单位准备工作 (请填是或否) |
1、能否提供合适项目课题的详细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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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否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实践期间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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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否落实必要的工作环境和食宿等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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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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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一张表格只能填写一个项目。(2)请详细填写所有内容。(3)本表填写发我校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项目。(4)项目负责人应知情并了解学生所要承担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以便做好前期准备。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翔实。(5)请仔细阅读设岗单位须知。
附件3:
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含挂职锻炼)校级基地
设岗单位须知
研究生社会实践是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浙江大学与地方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各设岗单位为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的顺利展开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为学校培养合格人才做出了贡献,在此向各校级基地和设岗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持续、顺利、有效地开展和完成,根据校级基地建设协议的相关要求,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1.学校在落实社会实践项目和岗位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将校级基地申报的项目和岗位面向全校研究生开放,研究生就自己有意向的项目与接收单位详细接洽,双方进行双向选择;
2.为了提高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效率,保证社会实践的顺利开展,请各设岗单位高度重视与研究生的前期联系工作,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在落实项目阶段,双方能够顺畅、充分地进行项目接洽。在研究生赴设岗单位实践之前,双方还应就项目的详细背景、相关要求、工作计划、工作条件等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同学能利用在校时间做好资料搜集、软件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到单位之后更快、更好地完成项目任务;
3.在实践期间,设岗单位需有专人负责对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进行管理、督促和接待等工作,并提供研究生完成项目必需的工具、资料及人员协助和指导;
4.各设岗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障工作,为研究生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健康的条件。如设岗单位需安排实践研究生赴外地工作,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报基地批准;
5.各设岗单位如果与其他高校同时建立有实践项目合作关系,请将仅面向浙大学生的岗位反馈给我校;
6.设岗单位需解决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的往返交通费用(不高于高铁二等座标准,如需在火车上过夜,则为硬卧)以及在实践期间的食宿(学校建议:不要安排研究生住宿高档宾馆,满足基本生活条件、保证住宿安全整洁卫生、有基本的降温设施即可;伙食标准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相当、保证饮食安全卫生);
7.研究生在前往设岗单位之前为准备实践项目而与单位的联系费用、经单位同意后而购买的有关资料等费用,需由设岗单位给予报销;
8.在提出实践项目和岗位需求并经校级基地审核确认,送交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以后,原则上不得取消该岗位和项目或进行变更;研究生到达实践基地后,设岗单位不能单方取消研究生的实践项目和岗位。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过校级基地负责人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联系,共同协商后妥善解决;
9.设岗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和条件,配合基地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国情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可以组织的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参观访问、与本地技术骨干座谈、组织科技讲座、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
10.研究生在实践单位工作的时间为4-6周,请各设岗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工作计划,研究生不能提前离开实践单位。如果原先申报的项目提前完成,建议结合单位需要临时增加一些阶段性研究课题或者人员培训、资料翻译、调查研究等工作;
11.在社会实践期间,学校原则上要求研究生应按照设岗单位员工上下班时间正常作息,每周保证5个工作日。研究生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实践岗位超过3天,需经设岗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双方同意。设岗单位应本着对研究生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对于个别表现不好的研究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情况向学校反映;
12.社会实践结束后,设岗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如实、客观地填写对研究生的鉴定和考核表(请注明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在研究生实践结束前交各实践基地汇总,各实践基地将密封好的考核表由组长带回学校交指导老师。实践学生本人不接触已经签署鉴定意见的考核表;
13.研究生社会实践虽属无偿科技服务,但其科技成果属学校的职务成果,实践接收单位可以无偿使用该项科技成果,但无权单独申请专利,只能与浙江大学共同申请专利,基地应与所属企事业单位明确约定这一事项。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