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安徽两地发布2025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务通知,其中报名、考试等时间安排已明确,详情内容见下文,准备报考的小伙伴赶紧看过来啦~
报名时间:10月11日16:00至10月17日24:00;
考试时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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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报考人员:
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6日
11月16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6:00至10月17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为本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增项)考试;
2.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4.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24小时内最多只允许提交三次。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缴费的办理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2〕309号)文件精神,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科目每人每科56元,专业科目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大纲
天津市2025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以《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18/art_17339_239041.html)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1月12日9:00至15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应试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登录网址:http://ding.cjfx.cn/f/jdcomcns逐项填写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报考人员需要,方便报考人员尽快取得证书,减少报考人员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天津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津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天津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在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应为天津市。
(二)天津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制作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报考人员首次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处理工具(照片上传注意事项--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像素须大于295px*413px,大于20k。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不具备免考基础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考基础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关于后续专业更改: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以更改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报考人员,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五)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六)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报名服务平台中查询缴款码,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方法为:选择“电子票据查验”模块,选择“缴款码查验”选项卡,输入20位的缴款码进行查验,在“票据查验结果”页面,下载并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七)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我的信息”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请广大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内的有关事宜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津人社”或“TJHRSS”,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栏目内的《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考务问题解答》,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报名期间考务咨询邮箱:bmkwzx@163.com(请在邮件中写明要咨询的问题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
报名政策(条件)咨询电话:24148189、24149887、24121626(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或在“报名服务平台”首页右下方“技术支持”处扫码关注抖音获取技术支持(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报名时间:10月20日9:00至10月30日16:00;
考试时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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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5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具体内容请通过如下网址查询: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18/art_17339_239041.html。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如《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未通过且报考级别保持不变,下一年度可以更换报考专业,已经合格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级别报考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级别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免一科”考试的考生,除具备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级别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另一个专业,参加“增报专业”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要求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和资格核查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0月20日9:00至10月30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板块”,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在上传照片前,报考人员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
根据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其中,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核查
按照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应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核查,具体包括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
1.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5年11月3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2.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
(3)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上述证明、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省人事考试院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各市现场核查的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报考人员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12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四、笔试
(一)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请应试人员于12月2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提前做好有关准备。
(二)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4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前,务必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作答须知”。应试人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相应位置或区域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如需填写),并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填涂对应信息点并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客观题应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按题号填涂答案选项对应的信息点;主观题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区域边框内作答,超出的作答内容无效。
(三)其他事项
2025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更多笔试注意事项请关注准考证及考前提示相关内容。
五、成绩公布和合格标准划定
笔试成绩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对外公布,应试人员可于考后60日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15天内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查询,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2025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六、监督管理
根据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加强全面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日常监管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相关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报考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处理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有关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并通过践诺情况抽查的人员,由人社部门核发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一并发放。
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汇总当年度考试合格并通过践诺情况抽查的人员数据,审核校对后同步交换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水利厅,合格人员即可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八、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