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华
2016年4月6日,美国司法部向特拉华州联邦法院起诉哈里伯顿和贝克休斯,意图阻止两者之间高达约350亿美元(以交易宣布日股价计算,现在股价跌这么多,数字很损害比格)的合并交易。
尽管哈里伯顿和贝克休斯为获取反垄断审批已经向美国司法部提交了相关的资产剥离组合,但美国司法部仍然不满意。在未能就资产剥离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美国司法部选择了用诉讼的方式阻止哈里伯顿和贝克休斯的合并交易。
话说哈里伯顿和贝克休斯这笔交易也是命运多舛,2014年11月17日双方就签署了并购交易协议,数着数着都进入第三个年头了,交易还未获批。不仅仅是美国,欧盟、中国等主要法域还未批准使得这笔交易看上去成功的可能性似乎越来越渺茫,尤其是在美国司法部起诉以后,这笔交易的破裂看上去简直无法避免。
当然,哈里伯顿和贝克休斯至少表现得还有些信心。在DOJ起诉之后,立马一起发布公告,表达了要和司法部在法庭上死磕的决心,并表示:司法部低估了全球油服市场竞争的激烈性,在今天全球油气价格如此情况下做出这样的行为是不适当的;两者的合并交易将给全球油服市场带来更为高效、灵活且创新的油服企业,对竞争有利而非有害;两者所提供的资产剥离计划有助于在市场上创造新的竞争态势。
美国司法部显然不认可哈里伯顿和贝克休斯的说辞,以前是三大家(哈里伯顿、斯伦贝谢、贝克休斯)竞争,合并后将变成两家,竞争没有减弱?你们两家至少在23细分市场上减弱了竞争;哈里伯顿90%以上的收入领域同时也是贝克休斯提供服务的领域;提供的资产剥离计划并不具有说服力,大量的资产分割将给未来监管执行情况带来难度。美国司法部还使用了常见的假定垄断者测试和HHI指数来给自己的结论予以“科学”支持。
从交易的时间看,哈里伯顿和贝克休斯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根据两家交易文件的约定,2016年4月30日是双方约定的获取所有审批的最终时间;如果到时候双方决定不再继续延期去寻求政府审批,则双方均有权终止交易。而在终止交易的情况下,哈里伯顿将向贝克休斯支付高达35亿美元的反垄断终止费(“Antitrust Termination Fee”) – 在两家公司讨论合并交易的时候,贝克休斯曾经强烈的对两家的合并是否能够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表示了疑虑,但在哈里伯顿恶意收购的威胁下和高额的反垄断分手费及75亿美元资产剥离的承诺下被说服了。
在辉瑞和艾尔建的交易因为财政部出台的税务倒置的新政策而破裂的当下,似乎美国司法部阻止哈里伯顿和贝克休斯交易只是时间问题了。
当然,由于美国法院的独立性,美国司法部并不总是能够在法庭上成功阻止并购交易。但是,如果我们回头去看数据的话,能在法庭上就反垄断事项成功挑战美国司法部的并购交易案例,似乎并不多。而在全球反垄断执法机构互动更加频繁的今天,在美国司法部阻止哈里伯顿和贝克休斯交易的法院结果未出来之前,尚未审批的欧盟和中国政府肯定也会先观望这一诉讼结果。
在大型并购交易中,监管机构审批的获取,永远是最为重要和困难的题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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