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3月10日,金球奖颁奖典礼制作公司Dick Clark Productions Inc.的控股股东Eldridge Industries LLC正式表示,由于大连万达集团未能履行合同,其关联公司终止了将Dick Clark Productions Inc.出售给万达集团的交易,为此事已经在市场上流传一段时间正式画上了句号。同日,Eldridge Industries在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启动诉讼,要求王首富支付托管账户中剩余的2500万美元作为反向分手费。
王首富的这笔购买10.7亿美元的交易是在去年11月初宣布的,这也是万达旗下文化产业的系列海外收购中的常见一笔。当然,市场上对王首富以如此高的价格购买DickClark Productions Inc.(DCP)也是感到惊奇的,在交易宣布之前,市场上的推测是DCP能卖到8-9亿美元之间,毕竟2012年古根海姆买过来的时候才3.7亿美元。但正如老外的评论:首富经常以超过预期的溢价收购境外资产,但明显可以看出,首富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他所看重的是影响力和中国市场的需求所带来的未来长期回报。这笔交易本来应该在2017年1月17日进行交割,但王首富将交易延期到了2月28日,并且向Eldridge Industries支付了托管账户中5000万美元中的2500万美元。延期之后的交易仍然未能如期完成,因此出现了本文开头所述的王首富被卖方起诉支付反向分手费的情况。
从这个交易来看,被起诉支付反向分手费,无非是政府审批未能获得,或者钱没有到位。中国政府去年底以来的“控制海外投资风险”的政策,据传已经给不少的中国买家带来了麻烦,坊间对于“资金如何出海”的问题也是议论纷纷。
从王首富被起诉支付反向分手费一事,我们来说说从中国买方的角度看,应当如何在并购交易中谈判反向分手费,以及应当注意的谈判要点。
明确触发买方支付反向分手费的条件。从卖方的角度看,买方至少需要在如下事件发生时支付反向分手费:
相关政府监管审批、证券交易所审批未能获得
融资未能获得
买方股东大会未能审批
违反合约陈述、保证或者承诺且在相关期限内未能补正
拒绝交割
其他约定事件
至于在上述的事件发生之后,反向分手费是否需要均支付统一约定的金额,还是根据不同触发事件给予不同金额,需要视交易双方的谈判地位而定。
当买方违反合约从而使得交易先决条件不能满足时,反向分手费是卖方所能获得的唯一补偿。
当交易先决条件均满足后但买方拒绝交割,反向分手费是卖方所能获得的唯一补偿。
注意,上述中的违反合约需要能够及于买方的故意违反,但交易过程中需要买方的律师对不同法域下条款能否得到执行进行确认。如果买方违反合约导致先决条件不能满足而支付反向分手费的情况不包括故意违反的情况,则买方所支付的反向分手费有可能无法支付的唯一补偿。
在交易文件中,将反向分手费作为卖方所能获得的“Sole and Exclusive remedy”,同时表明“In noevent shall the buyer be required to pay the reverse break-up fee on more thanone occasion”。
在很多并购交易文件中,会规定Specific Performance(实际履行)的救济方式。在反向分手费作为Sole and Exclusive remedy的情况下,实际履行的救济方式应当对买方不适用(或者极为有限的情况下适用)。对于买方来说,在交易文件中明确表明实际履行适用(不适用)的情况,是对自己的保护。
买方不能给予卖方在未终止合约情况下有权要求反向分手费的可能性。或者在交易中明确约定,无关卖方是否终止交易,反向分手费都是卖方Sole and Exclusive remedy。
注意反向分手费和衡平法下救济的关系(Equitable Remedies)。如果买方强势的话,能够排除Equitable Remedies最好;另外,需要注意排除任何高于反向分手费的间接、惩罚性的损害赔偿。
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获得反向分手费的前提是其不能有重大违反合约的行为。
因此,对于中国买方来说,在谈判反向分手费的过程中,注意:1)触发事件;2)反向分手费是否分层;3)在付给卖方反向分手费后,不要在合约中给卖方留下其他可以寻求救济的手段;4)多念叨几句“Soleand Exclusive remedy”;5)对于融资是否可以要求Specific Performance,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这个话题,下次再聊。
2017年进行海外并购的中国企业,应当正视资金出海的问题,提前谋划,积极与监管机构做好沟通,提前做好相关的风险防控措施,注意在交易文本中控制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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