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年国内的一些资源型企业海外并购还是很猛烈的。比如山东黄金、紫金矿业、兖州煤矿等等。
最近山东黄金又和俄罗斯的一家公司Nordgold干上了,竞购一家在澳洲和加拿大上市的公司卡帝诺资源,双方竞相出价,打的不可开交。
这家目标公司最主要的资产在加纳,有一个在建的金矿,大家知道自从疫情以来金价的涨势喜人,因此竞购战的双方不断加价。
首先是Nordgold出手,先从卡帝诺资源的老股东手里买了老股份加上市场上买了点,直接成为了卡帝诺资源公司的最大股东,持有了19.9%卡帝诺资源的股份之后,然后再向卡帝诺资源董事会提出了收购报价,当时的报价不过区区的0.45澳币每股。
然后山东黄金入局,一把把报价提到0.6澳币每股,卡帝诺资源董事会支持了山东黄金这个报价。然后还给山东黄金发了百分四点几的股份。当然山东黄金报价是有条件的:比如获得澳洲外资审查批准、至少获得50.1%的股份,交易过程中没有重大不利变化等等。
随后Nordgold再次提高报价到0.66澳币,而且交易没有任何条件。
山东黄金再次提价到0.7澳币每股,卡帝诺资源董事会再一次支持了上东黄金的报价。
正当看客都以为剧终的时候,Nordgold使出了大招,这家公司不仅提高价格到0.9澳币每股,而且在和山东黄金竞购期间,积极的和卡帝诺资源其他股东进行勾兑,已经持有了卡帝诺资源公司28.5%的股份了。而且Nordgold这个场内报价仍然没有先决条件,报价到9月10日,只要卖给Nordgold股份的话,那么很简单的2天后结算拿钱走人。
山东黄金继续加大筹码,将报价提高到1澳币每股。同时仍然坚持要求获得50.1%的股份、没有交易的重大不利变化作为完成的先决条件。
虽然卡帝诺资源的董事会再次推荐股东接受山东黄金的报价,认为山东黄金这个报价不在需要中国政府审批,50.1%的条件也很正常。但从交易的角度看,山东黄金的这个再次报价可能存在问题,这也涉及到当年发改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就是我们经常说的11号令)存在一个漏:
虽然山东黄金已经取得了山东省发改委的审批,但是在不断提价的过程中,这个报价已经超过了发改委11号令里面3亿美元的线:这个交易变成了应该是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海外投资了;另外一个是11号令也规定了”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需要”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当年11号令出来的时候,校长就写过一篇文章说这个规定不利于中国企业海外竞购战的进行,今天看,这个问题仍然是存在的。如果老外对中国的规定研究得足够透彻的话,那肯定是要山东黄金对这个中国监管机构的审批仍然有效要出具相关的证明的。
问问大家,现在国内过于这个前面是省内批的,后面提到国家发改委批的界限各地是如何处理的?另外,对于竞购战里面这个迅速提价的问题,11号令有没有啥操作空间?
就看接下来Nordgold还会不会继续出招了。当然,如果他足够懂中国的这些规定的话,发起一个质疑山东黄金这个中国政府审批的问题,可能也会把水搞混。
看了下卡帝诺资源自己的算账,如果金价不维持在高位的话,这事儿赚不赚钱,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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