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对选取部分高校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项目进行了安排。
这几年,从中央政治局到各地的司法局、律协,都强调加快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培养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的重要性。
为什么在这样一个时机,从党国的最高层,到政府的相关部门都在强调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性?用教育部这个通知的话来说:“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而随着“我国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更加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因此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已经提到了一个非常急切的地步。要参与全球竞争、要进一步进入巨变世界的中心舞台,要保护国际外交政治关系中的国家利益,要保护全球化经营的中国企业的利益,要保护和世界发生更加深刻链接的中国公民的利益,通晓全球规则和惯例,熟知涉外法律规则的大量人才必不可少。往更大的角度看,这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国家全球影响力的重要表现,是在涉外关系中保护中国各利益方利益的强大武器。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有大批的中国涉外律师在全球各地,代表中国政府、企业、个人,在政治上、在国际关系上、在商业上、在法律上保护我方利益,这并不亚于一支拥有强大先进武器装备的“铁军”。
因此,教育部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着手,初步选定了15所高校来试点进行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以便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
这个新设的涉外律师的专业学位,培养的目标是啥?
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
最终是要建设一支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
这个培养目标,要求其实是很高的。
第一、政治立场坚定。这个不说了,为党国做贡献,这个基本的意识还是要有的。只有党才能代表人民和国家的最根本利益,这个在理论上已经解决了;
第二、专业素质过硬。“硬”的要求,是扎实、丰富、精湛。这个需要不断的学习和实践;
第三、跨学科领域。校长看了下教育部的这个关于跨学科,是指的“法律+外语+N“,N表示在法律外语之外,还需要有一个金融、会计、国际税务、商务、保险、审计、资产评估、国际政治、关系、国际组织等相关的跨学科培养;
第四、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三个词儿,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前面加了一个”善于破解实践难题“,这个词儿用的真好,我们经常说,干法律花拳绣腿不行,最重要的是解决问题,这也是培养实务性人才的核心和关键。这个对于传统法学教育的改进,可能也会带来推动。毕竟传统法学教育最让人诟病的一点就是缺乏实用性,学了一堆名词、概念和理论,结果上去不能用,解决不了用人单位的实际问题,这个”善于破解实践难题“是个非常好的提法。
更大的目标是建设一支成建制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这是中国在世界中心舞台强化自身作用、对国家利益、对全球化中国企业利益保护的重要武器。
这个新设的涉外律师学位,在培养机制上面,也强调了联合培养。
联合培养是啥?是要求试点学校要和政治可靠、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强的优秀律师事务所、涉外仲裁机构、涉外大中型企业、全国性或者地区性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进行联合培养。为啥教育部这个文,司法部也联署了?联合培养这事儿,就得司法部来推荐配合。
学校的师资和实践场所毕竟有限,联合培养是个办法,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未来学生的就业问题,也能帮助联合培养单位寻找优秀人才,是个双赢的想法。看看在实践中如何落实吧。
啥样的人可以念这个学位?
具体的要求试点学校会发。总体的资格要求是:
1、符合法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的基本要求;
2、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
3、通过法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获得推免资格;
4、通过培养院校选拔录取。
培养年限:
1、是全日制
2、法律(法学、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试点的院校:
传统的四系: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传统的五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其他学校:清华、外经贸、复旦、上海政法学院、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这个试点学校很有意思,除了传统的五院四系之外,剩下的高校都是来自北京、上海和广州,没有深圳的学校。我看了下培养院校的要求:师资力量、所在地域谁法律服务业多、需求大、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近三年法律硕士规模不少于100人、有海外学习和法律事务经验的教师不少于20人。
培养的方式:
1、“法律+外语+N“,这个N不错,复合型就体现在N上了;
2、联合培养,可以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课,注重事务能力培养;感觉法商学院阔以参与一下
3、需要成立导师组,集体培养和导师个人负责,导师应具有涉外法律实务经历;
4、“双导师“,涉外法律实务专家担任校外导师,参与涉外律师人才培养;
5、和相关机构签署联合培养协议,主要为学生提供培养、实习
课程设置
1、必修课(17学分)
主要在校学习,主要校内导师完成教学,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职业伦理、法律专业外语、国际关系、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这个模块偏于理论。校长感觉这块儿学分数过高,实务性人才,这个理论性的东西可以适当讲讲,少一点没关系,最重要的内容讲讲就阔以。必修课在第一学年完成,国际关系、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采用双语教学或者全外语教学。
2、强化模块课程(34学分,全外语或双语教学不低于17学分)
专业课程模块(不低于14学分):包括国际贸易组织法、国际投资法、海商法、国际知识产权、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等等
职业能力模块(不低于14学分):国际规则制定与应用、国际上市经典案例、境外投资与收购、国际商务谈判和冲突解决、国际法律信息检索等
素质提升(讲座)模块(不低于6学分):国际政治、经济、贸易、金融、新闻、体育等领域
强化模块课程还是教学为主,校内教师和校外法律实务专家共同完成授课,校外法律实务专家参与授课的课时不少于50%。鼓励境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到学校讲授完整课程。感觉这个职业能力模块学分还需要加点、课程模块差不多就行,理论之树长青,还是要多靠实践,毕竟培养的是解决问题的实务人才。另外这个课程可以考虑加上热门滴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合规等等内容。
3、实践教学与训练(不低于19学分)
这个包括涉外法律文书写作、涉外法律检索、涉外模拟法庭、仲裁、调解、涉外法律谈判
实践课程中主要就是由校外具有涉外法律事务经验专家进行授课。
4、涉外专业实习(9学分)
时间不少于6个月,支持学生到境外学习和实习。
5、学位论文(不低于5学分)
涉外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
6、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须由3名专家评阅,至少有一名校外涉外法律实务专家参与;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一共有1-2名涉外法律实务专家。
总的来说,教育部的这个通知内容立意还是很高的,相关的培养课程设置都还不错,就看具体实践过程中,能不能培养出好的人才了。关键还是要着眼于眼界的培养、思维能力的培养、技能的培养、实务能力的培养、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校长感觉,这个涉外律师的学位,会成为未来的一个热点;对于中国的律所来说,这个大规模的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利好中国律所的国际化,抢夺更多国际律所市场和资源。
昨儿发了教育部开始实施涉外律师学位研究生培养了!后,不少人留言说教育部这个学位,是全日制的,在职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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