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个裁决,笑了一会儿。
是个美国公司起诉中国公司得仲裁裁决,在AAA-ICDR进行得,选的独任美国仲裁员。
说得是这家美国公司的雇员从美国公司辞职了,然后说自己要回中国,也不打算上班了。结果其实是这家中国公司聘用了这家美国公司的雇员,然后开发了相关的产品,美国公司就说中国公司侵犯了它家的商业秘密,说这个雇员离职之前把相关的源代码啥的都拷走了。
然后中间扯得过程中两家签了个和解协议,说中国公司把自己产品的源代码给美国公司审查。结果中国这家公司没给人家审查,然后美国公司就根据和解协议的规定提起了仲裁。
美国公司选的律所是KWM,中国公司选的所是汉坤和Arnold & Porter。
美国公司索赔了两亿多美元,然后仲裁员判中国公司赔偿7000万美元。
先不说这个仲裁算输还是赢哈,毕竟索赔两亿多,让你赔偿7000万,至少是没输的那么难看。
仲裁员做出部分裁决,判了中国公司输了后,赔偿7000万美元。然后在仲裁员做出关于费用的最终裁决之前,中国公司就把汉坤和Arnold & Porter直接解聘了。
然后汉坤和Arnold & Porter还给仲裁员回信说,我现在不代理这客户了,以后不要给我写信了!
We write to notify that Shanghai Yunkuo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has withdrawn the power of attorney to Han Kun Law Offices. Therefore, we cease to act as the counsel of Respondent, and we have no power to accept, receive, or comment on any......

然后仲裁员就给这中国公司的代表发各种通知啥的,包括要求它家回复各种美国公司的费用事项,结果就再也收不到回复了。
当然你回不回复没所谓,现在美国公司已经拿着这个裁决到处去申请执行了。当然在执行过程中,这家中国公司也就不再参与整个过程了,也没个律师代理了,就像消失了一样。
不过,看这个事儿本身就是挺有意思的,既然你认了这个事儿,搞了国际仲裁,然后参与了这个游戏,也请了律师。律师也帮你干活儿了,然后人家索赔两个多亿美元,最后让你赔偿7000多万。这个部分裁决出来之后,这中国公司就给两家所解聘了。
四川有句话,叫赢得起输不起,勒个不是干事儿的好心态。你都已经参加国际商务游戏了,就得从头玩到尾啊。输了就把律师解聘了,然后就不干了?人家反正有了胜诉裁决,慢慢追你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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