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受资同志去了美国,有人问他:
为啥字节就不能把TIKTOK卖掉?拿走一大笔钱呢?TIKTOK可以在美国企业的控制下继续为美帝的人民服务啊,不就不存在你说的对美国用户的影响了么?
周受资同志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字节跳动的说法是:如果美帝通过“禁止或卖掉”的法案,那么实际上就是一个对TIKTOK在美的禁止。
这个事儿,可以有几个角度:
第一、如果字节要把TIKTOK的美国业务全部卖给美国政府认可的一家公司,在法案规定的时间内,先不说卖多少钱的事儿,但是这个事儿本质上是给自己搞了个竞争对手;
第二,你卖的时候,相应的那些技术上的算法如何处理?因为我们这边说得很清楚,任何涉及算法的事儿都需要这边批准的。而美帝的那个法案里面,对于算法也是有要求的。所以,这个卖是很困难的,你不能说只卖个运营权和数据,其他相关的技术啥的东西不转让?
第三,如果最终的确是要被逼着卖掉,可能字节跳动会选择直接退出美国的运营,而不是卖掉。否则两边都很难,都交了不差。这个退出的话,对于原来的投资者来说,价值减少是最显著的。
所以,从字节跳动的角度看,如果这个所谓的“禁止或者卖掉”的法案真的通过了参议院投票和总统签字通过的话,实际上字节跳动是没有选择的,卖掉这个选项看起来是不存在的,表面上有选择,实际上是没有选择的。
美帝也有不同的意见,
有人说:
卖掉TIKTOK美国业务给美国公司,搞几百亿不好么?如果中国决定不把TIKTOK卖掉,拿走巨大的金钱,那么就等着被禁止把!
但有个评论说的好:
这个法案就好像是拿了把刀,给你丫逼到墙角了,然后问你,你是要死,要是要跳楼?
所以,对于字节来说,
把TIKTOK卖给美国政府满意的企业根本就不是一个选项,所以他家才一直说:
如果这个法案通过的话,对于TIKTOK来说,就等于是禁止。
周受资同志也已经表示了,将利用一切手段包括法律手段,来保护TIKTOK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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