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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财务,这两个概念不要混淆了!

出口企业财务,这两个概念不要混淆了! 贸易金融联盟
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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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税务局的老师提醒我们:在做好申报的同时,也不要忘记进行单证备案。

能不能给我讲一讲,什么是出口企业单证备案呀?


通俗来说,就是把与出口货物相关的单证或资料(申报退税资料除外)进行企业内部保存。


出口企业需要做备案的单证具体有哪些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第(四)款中提到了以下三种单证: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那么单证备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第(四)款中也明确了备案方式。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我们企业上个月刚申请了无纸化申报,这些单证还需要做备案吗?


当然是要做的。您看一下下面这两条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违章处理:


(一)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2.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


(三)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好的,我明白了!我们一定严格照章办事!


淡然退税补充

      实操中发现,有部分小伙伴对出口退税无纸化和单证备案这两个概念有混淆,一定要区分开来,两个不是一回事!


出口退税无纸化是指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原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企业备查。

 出口退税单证备案是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形成的凭证,是企业向税务机关证明其业务真实性、还原货物流的重要资料,是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检查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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