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起火夺命只需100秒!
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电动车一律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间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一律不得过夜充电,一律不得私拉电线充电,如发现以上行为,将强制搬离、强制断电,并处罚款。
根据江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严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切实遏制电动车引发火灾事故的要求,近日,钱塘智慧城标准厂房组织召开了一场电动车火灾隐患预防、扑救、疏散的专项培训会。
会议通过观看全国各地因电动车隐患引起的重大火灾视频,直观了解电动车火灾事故危害性,向全体参会单位敲响警钟;通过观看网络视频教学,向与会人员传达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车、电动车起火的特点、电动车的充电存放和疏散逃生方法等消防安全知识。
为消除标准厂房内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现象,严防电动车火灾隐患,进一步保障厂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生活,会议提出以下三个要求。
一是加强教育,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明确企业对员工电动车停放是否规范负总责,要求参会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从主观意识上改变停放习惯,保证厂区内的电瓶车停放有序,充电规范。
二是正确引导,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不得”要求。各企业员工应将电动车停放在厂区内规定停放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三是加强巡查,确保专项整治到位。物业公司将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现象,及时制止并限期整改,逾期将上报消防部门一律清理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