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和黄峥卸任拼多多董事长消息同时传出的,是繁星公益基金会和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捐赠一亿美元设立“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繁星科学基金”,推动学校在生物、医疗、农业、食品等领域的交叉方向展开基础研究及前沿探索。
这似乎是繁星公益基金会第一次走入大众视野,但事实上,它早在2020年就由黄峥和拼多多创始团队发起捐赠并成立。致力于在生命科学、农业科技、食品安全和医疗健康领域做出社会贡献,重点关注前沿科技和基础研究方面的探索。
两个消息结合来看,黄峥的下一站,似乎就是离开拼多多公司,依托繁星公益基金会来实现他的的生命科学梦。
他曾在2018年接受采访时表示:“我最希望在未来能转型成真正意义上的科研人员,像富兰克林在40岁以后就不参与商业了,参与科研发明了避雷针,我觉得非营利性的、全心全意的科研工作对人类的贡献会更大。”
但正如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的那样
也就是说,繁星公益基金会虽然是黄峥创立的,但是它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所有权并不在黄峥手里。
那么卸任后的布衣黄峥,靠繁星公益基金会实现他的生命科学梦,靠谱吗?
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在回答,黄峥对繁星公益基金会有话语权吗?繁星公益基金会是否有足够的实力支持他?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知道,繁星公益基金会作为独立法人,没有股东,没有所有人。哪怕黄峥是创立人,也不能对繁星公益基金会形成制约、占有。但是,法人是因为法律的拟制而在许多方面具有法律上的人格。所以,严格来讲,基金会没有所有人,但是还是受到人的制约,只是程度和方式不同。
所以,黄峥作为创立人,还是可以以不同方式对繁星公益基金会有着影响力或者控制力,所以才会有创立人委任管理人、保护人、守护人、监管人及受益人的制度。
第二个问题,繁星公益基金会是否有可持续的能力给予支持?我们应当知道,各国法律不限制任何性质的基金会以其财产从事商业活动,只是规定商业活动必须符合基金会目的或者法律对其从事的商业活动进行范围限制。
那么,繁星公益基金会完全可以以非盈利身份从事商业活动,理由是为了维持和管理基金会以及使基金会财产保值和增值,实现自我造血。
所以,繁星公益基金会的物权不属于黄峥,但黄峥仍然对基金会有一定的影响力。而繁星公益基金会作为企业成立的基金,不对外募捐,但也可以从事商业活动维持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故而,卸任后的黄峥,依托繁星公益基金会实现自己的科研梦,妥妥的。
另外,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繁星公益基金会和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反剽窃基金会,其创立的目的都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繁星公益基金会是为人类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做出有影响力的贡献,创造社会价值,增进人类福祉。这是指向广泛的社会利益。而反剽窃基金会是为了帮助中国的原创作者维权,是指向社会中特定小群体的利益。它们都属于公益基金会。
与公益基金会相对的是私益基金会。在实践中,凡是为了个人、家庭、企业或社会团体利益或慈善利益而以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团体捐赠构成基金财产,并在基金会章程中明示创立目的,根据各国法律登记为私益基金会。
私益基金会,在家庭、企业的个人财产保护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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