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包括非公司私营企业、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私营法人独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等15类经济实体。
认定条件和程序
申请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操作指南
一、平台登录




二、在线填报
按钮,即可跳转至浙江政务网在线填报(如下图所示)。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操作指南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报表报送操作指南




来源:浙企通、科技创新部
信息员:王磊
编辑:凭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