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围绕鼓励企业做优做强、提供企业金融支持、支持企业引才育才、加强企业要素保障等四方面提供补助。
为了鼓励企业做优做强,上城将为企业提供运营补助、研发补助、专项补助。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在成功设立后给予设备购置、房租补贴补助。对Ⅰ类企业按设备购置投入的40%给予补贴,并给予最高每平方米3元/天的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Ⅱ类企业按设备购置投入的40%给予补贴,并给予最高每平方米3元/天的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500万元。
研发补助方面,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加大科技研发费用扶持力度,给予三年研发费用补助。Ⅰ类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2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Ⅱ类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2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在提供企业金融支持上,《意见》同样不遗余力。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可推荐纳入风险池支持,按照一年期LPR的50%给予贷款贴息,按照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同时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累计给予最高750万元的上市扶持。
在支持企业引才育才方面,给予企业高管奖励、提供人才公寓、并给予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