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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开始啦

2023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开始啦 杭州钱塘智慧城
2023-11-06
1


按照国家和省人才工作部署,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5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数量



将“浙江青年工匠”项目整合纳入“浙江工匠”项目。2023年计划遴选“浙江工匠”600名左右,其中40周岁及以下入选者不少于50%。



具体都有哪些要求

一起来看看吧!


遴选原则

1

遴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基本原则。

2

聚焦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战略定位,人选重点从我省经济发展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和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工人中遴选产生。

3

遴选工作向企业高技能人才倾斜,入选人员中企业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80%。鼓励推荐女性高技能人才申报。

遴选要求

1

人选遴选条件

遴选工作按照《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浙全职工作1年以上。

2

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人选可放宽到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具有过硬技能,在行业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

  • 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

3

推荐人选

要重点面向我省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遴选,特别是省政府公布的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加大对山区海岛县的扶持,对每个山区海岛县增加1个推荐名额。

4

不予推荐人选

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

5

不再推荐申报人选

已入选高技能领军人才等省高层次人才项目以及“浙江工匠”、浙江省“拔尖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不得推荐。

6

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

人员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内的人员,还需出具书面承诺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国有单位需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民营单位需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对入选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返聘2年以上。

申报推荐程序

1

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基层单位同意后,按隶属关系向相应推荐单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2

推荐

按单位申报,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上报的程序组织推荐。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人。我区推荐工作由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工会、团区委共同实施。

请各申报单位在11月5日前根据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提交“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申报表(附件2)、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3)、业绩佐证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报送至上城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

 联系人

【区人力社保局 】

王老师:0571- 89500952

【区总工会】

 章老师:0571- 89501467

【团区委】

王老师:0571-  89501476

其他事项

【材料报送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北楼523办公室

【电子邮箱】

hzscjyfw@163.com

【附件下载】

1

申报材料要求

2

“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申报表

3

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

【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t8u70vqPh9I8Uq8vCtIlw 

提取码:tbui



来源:江河汇才驿站
编辑:潘梦倩
一审:李岚
二审:袁元
终审:余宏刚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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