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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下属子企业间无偿划转或者以其它方式转移不动产产权是否需在不动产所在地产权交易所进行?

央企下属子企业间无偿划转或者以其它方式转移不动产产权是否需在不动产所在地产权交易所进行? 贸易金融联盟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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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带来国务院国资委的权威解答:央企下属子企业间无偿划转或者以其它方式转移不动产产权是否需在不动产所在地产权交易所进行


question

问题

央企下属的子企业A无偿划转或者以其它方式转移不动产产权给子企业B,一定要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产权交易所转让吗?


比如土地在广西,能否在北京产交所转让国有产权


answer

答复

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实物资产无偿划转应参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执行。


实物资产转让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有关规定执行,在《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公布的有关产权交易机构进行。


其中,涉及土地的处置应当遵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扩展解析


1.关于无偿划转不动产产权是否需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


国有企业无偿划转的核心目的是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其本质是行政性调整而非市场化交易,因此无需进场交易。若涉及非国有主体或对价支付,则需转为非公开协议转让或进场交易。但需严格遵循以下国资监管审批程序,并确保权属清晰、程序合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做好可行性研究;

  • 划转双方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 划出方就无偿划转事项通知本企业(单位)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

  • 划转双方组织被划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或清产核资,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

  • 签订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 划转双方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及划转协议,进行账务调整,并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


2.关于央企实物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是否必须在资产所在地的产权交易所进行


央企实物资产进场交易不强制要求在资产所在地的产权交易所进行具有全国范围内的选择权,可根据资产类型、市场匹配度、交易效率等因素灵活选择异地交易所。但需确保所选机构在国资委指定名单内,即在《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公布的有关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并遵守统一的交易规则和监管要求。


规范链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第二十一条 企业实物资产等无偿划转参照本办法执行。


《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

三 、其他事项

自2021年1月1日起,请各中央企业分别选择上述机构开展权益类和实物资产类交易业务。已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预挂牌、正式挂牌的项目,可继续在原交易机构进行。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问答摘录自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互动交流平台

来源:国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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