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的32户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022.59亿元,负债总额5982.3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4040.25 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9.69%。其中8户企业通过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等方式虚增收入176.21亿元。11户企业因前期论证不足、止损挽损不力等投资的项目及经营业务形成损失或损失风险,涉及金额 23.28 亿元。还有4户企业违规超股比担保、为集团外企业担保16.16亿元,部分贷款多次逾期,导致出现代偿风险;招投标领域违规问题多发,4户企业违规转分包、虚假分包,涉及项目资金2.3亿元:8户企业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涉及项目目资金5.93亿元。
江西省审计厅对22家省属国有企业2021年至2023年经营投资风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査,并对3家省属国有企业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一是对外投资风险管控还不够到位。有的投资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投资效益未达预期或存在损失风险;有的投资项目股权评估不合理。二是贸易业务开展不够规范。部分企业未进行充分调研,开展不合规贸易。三是对外出借资金或提供担保风险把控不够严格。部分企业向无股权关系的民营企业或联营项目出借资金、超股比对外借款或提供担保。
四川审计厅审计调查10户省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情况,2户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应收账款8333.33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浙江在对19家省属企业进行审计过程中,共发现7家省属国企的11家子公司违规开展虚假贸易业务,其中3家省属企业下属的5家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52.45亿元,其中1.74亿元存在损失风险;4家企业下属的6家企业违规开展走单、循环等贸易。此外,浙江审计厅还发现部分省属国企贸易业务存在较大损失风险,其中4家企业下属的6家企业在客户准入资格审查、赊销风险管控等措施不到位情况下开展贸易,涉及金额2.89亿元,其中1.11亿元存在损失风险。
贵州审计厅发现7户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高价收购资产、违规支付服务费等造成国有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