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出行方式中,电动自行车以其小巧、轻便的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们的青睐。那么,有电动自行车的宝子们请注意,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新国标发生了哪些变化,旧国标车辆还能上路吗?汉中交警为您一一解答。
一、新标准都有哪些变化?
1.整车质量:使用铅酸蓄电池的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由55kg提升到63kg。(注意:使用其他类型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仍应≤55kg)
2.脚踏骑行功能:对于仅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装置可自由设置。不再强制要求必须设置。(注意:可使用电助力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应要具有脚踏骑行装置)
3.塑料占比: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的总质量不超过整车质量的5.5%。
4.尺寸限制: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后视镜及后视镜连接杆)外由≤45cm更改为≤40cm。
5.后视镜:由不允许加装改为鼓励加装后视镜。
6.整车编码:应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
7.制动性能:改善了制动性能要求,缩短了刹车距离。
8.电动自行车性能:完善电动机性能要求,确保车辆爬坡能力的同时防止超速行驶。
9.防篡改要求: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落实互认协同及“一车一码 一充一码”。
10.北斗定位: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消费者可自由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二、新规实施后旧车还能骑吗?
符合2018版国标的合规电动自行车还能骑吗?交警会查吗?
符合2018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会被强制淘汰,也没有具体的“报废期限”,和新版国标车享有同等路权。但不得有拆除限速器、加装电池或改装电机等非法改装行为。
三、重点提醒
1、生产厂家:
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
2、经销商:
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销售旧标准车辆,务必合理采购,在销售过渡期内(至11月30日)有序消化旧标准库存车辆,避免积压库存造成损失。
销售过渡期: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销售执行期: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3、消费者:
购车选择:
自9月1日起,建议消费者选购符合2024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从12月1日起,选购电动自行车要注意必须符合2024版新国标。
拒绝改装车:
不要购买、使用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此类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违反相关规定。
四、怎么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一看CCC认证。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志,表明这辆电动自行车是经过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二看产品合格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有产品合格证,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核对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等信息参数与实车一致。如需进一步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确认。
五、如何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的唯一有效途径是在微信小程序“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线上预约,系统每日上午8点自动投放5个工作日的预约名额,依次递进循环。
车主需要登录小程序,上传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脸识别、填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输入车架号或扫描车辆二维码获取车辆3C信息,选择预约网点及上牌时间即可。
目前,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网点已达15个,群众可根据自己工作和生活地点就近选择挂牌网点。

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公安交管部门在8月底召开辖区服务对象座谈会,会上对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社会化工作站进行了“新国标”的宣贯,要求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提供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性能和外观特质的服务,严把车辆销售关、准入关。
汉中交警温馨提示: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相关通行规定。
明令禁止醉酒驾驶、逆向行驶、牵引攀扶、手中持物或双手离靶、驶入禁行区域、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危险行为。
明确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
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