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看来,为了能够转变员工的思想,让他们理解我的理念,花一个小时也好,两个小时也好,我都在所不惜。
——《京瓷哲学:人生与经营的远原点》
01
人总是有各种不同的想法,如果每个员工都各行其是,公司将会怎样呢?每个人的力量不能凝聚到同一个方向,力量势必分散,就无法形成公司的合力。
看看棒球或者足球之类团体性比赛就会发现,全体队员向着获胜的目标齐心协力的团队,同那些各自为战、只追逐个人目标的团队之间,实力的差距一目了然。
当全体员工的力量向着同一个方向凝聚在一起的时候,就会产生成倍的力量,创造出惊人的成果。那时一加一就会等于五,甚至等于十。
02
为了实现统一方向,形成合力,要彻底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从本质上说,本条目与“全员参与经营”基于相同的道理。
“如果员工不情愿参与企业经营,那该怎么办?”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就需要员工凝聚到同一个方向。“思维方式”是经营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因此,企业家的首要任务是让全体员工的思维方式保持一致。此外,还要确定一致的前进方向和目标。
换言之,让全体员工参与经营时,首先必须让他们对企业的前进方向和目标具有统一的认识。这点非常重要。
0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无论是长相想法、还是个性,都各不相同。所谓企业,是一个商业团体,自然有形形色色的人聚在起。
企业需要维持运作,也需要不断发展。为此,我一直坚持做员工的思想工作,向他们灌输公司的思维方式和发展目标。在我看来,最为困难的事就是让员工接受并实践企业的理念。
一有机会,我就会苦口婆心地对员工念叨:“咱们公司以这样的方式方法,朝着这样的方向迈进”、“我认为,应该具备这样的思维方式” ……
在向员工阐释上述理念时,我所得到的反应,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员工的眼中闪烁着光芒,频频点头,对我的说法表示赞同;另一种则是员工一脸的不以为然,对我的说法似乎不屑一顾。
而第二种员工正是我的“攻坚对象”。比如,我召集10名员工谈话,如果其中有3人不同意我的观点和理念,我就会锲而不舍地努力说服他们,直到他们接受为止。
据我多年的经验,最排斥我理念的,往往是那些自以为“这种道理我早就明白”的员工。他们心中的真正想法与我的想法大相径庭;反之,对我的理念真正产生共鸣的员工则不会简单地随声附和,而是津津有味地听我讲话,连续几个小时都不厌倦。
04
对于不接受我的理念的“顽固分子”该如何让他们心服口服呢?在这个问题上,我倾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在许多企业家的眼里,花一个小时做员工的思想工作,远不如让员工干一个小时的活儿来得合算。但在我看来,为了能够转变员工的思想,让他们理解我的理念,花一个小时也好,两个小时也好,我都在所不惜。
也有极端情况一一无论我再怎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方还是像顽石一样,不为所动。于是,我会说:“算了,那你辞职吧。”对方听后,往往会满脸怒气,对我大吼大叫:“我凭什么非得辞职?!”
对此,我会这样解释:“听我这么不停唠叨,你挺痛苦的吧!我也很痛苦。既然双方都痛苦,我建议你还是去与你的想法相符的公司就职。日本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人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你犯不着在不喜欢的公司苦熬。如果全日本就我们一家公司,那另当别论,可如今有的是企业和就业机会,你又何必委屈自己呢?”
05
如今的京瓷已经是一家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如果我再说这种话,可能会出问题。可当时的京瓷只是一家中小企业,更大更优秀的企业比比皆是,员工大可另谋高就,没有非得“一棵树上吊死”的理由。因此,在当时,不管员工多么优秀,如果与公司的矢量不一致,我就会劝其辞职。
总之,在规模较小的集体中,即便只有一名成员的矢量与大家不一致,也会对周围人造成负面影响——“原来矢量不一致也没关系嘛!反正照样能在公司里做下去”。
因此,为了让全体员工的矢量一致,我十分重视员工的思想工作。
每天诵读六项精进:《活法》P113-114
①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努力钻研,比谁都刻苦。而且锲而不舍,持续不断,精益求精。有闲工夫发牢骚,不如前进一步,哪怕只是一寸,努力向上提升;
②谦虚戒骄。“谦受益”是中国的古话,意思是谦虚之心唤来幸福,还能净化灵魂;
③天天反省。每天检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不是自私自利,有没有卑怯的举止,自我反省,有错即改;
④活着就要感谢。活着就已经是幸福,培育感恩之心,滴水之恩也不忘相报;
⑤积善行、思利他。“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行善利他,言行之间留意关爱别人。行善积德有好报;
⑥不要有感性的烦恼。不要老是忿忿不平,不要让忧愁支配自己的情绪,不要烦恼焦躁。为此,要全力以赴、全神贯注投入工作,以免事后懊悔。
我经常将这“六项精进”挂在嘴上,提醒自己实行。虽然字面上平凡之极,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必须一点一滴去实践,融入每天的生活之中。不是把这些道理当成摆设,关键是在日常生活中贯彻落实。

作者 | 稻盛和夫 周征文 译 曹岫云 译校
来源 | 《京瓷哲学:人生与经营的原点》 第二部分 经营要诀 第59条
人民东方出版社出版 2016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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