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中期选举落下帷幕,两党都宣称取得了胜利,也算是“双赢”。选举酣战之时,逆天的特朗普高举反移民的大旗,说正在考虑废除存在百年的出生入籍制度,并且信誓旦旦地说问过律师,不需要通过修改宪法,只消签署个行政令就可以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收到了非常多的询问,大家都很关切这个出生入籍制度真的会被废除吗?特朗普所言是否属实?以后去美国生个美宝不再可行了?除了美国,还有别的选择吗?本篇我们有案例、有理论、有分析,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和看待特朗普的这次“出生入籍”搞事情。
——写在前面
属地 vs 属血?
国籍是个政治概念,和主权有关,主要由一个国家的国内法进行规定和管理。对个体而言,当世界扁平化、人和物自由流动的时候,国籍会影响每个人出入国境、边境,出入境是否需要签证、还是说走就走,国籍还会影响每个人在哪里交多少税;当面临征兵、战乱、时局不稳时,国籍会涉及每个人是否要服兵役、为哪国效忠、到哪里避难、是否受撤侨庇护。
在出生国籍确定的实践中,主要是两大阵营,一个是属地,另外一个是属血,也叫属人。其他都是这两个方式的结合以及变形。
纯粹属地的国家除了岛国、非洲国家,还有一些拉美国家,比如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巴西;在这个阵营里,美国是发达国家里唯一一个纯粹“属地”入籍的国家,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不论其父母身份;类似于我们深圳特区前些年喊的“来了都是深圳人”,“生了就是美国人”。
属地原则后来演变出来一些“改良属地”、“混合派”或者“属地加属人”的做法,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法国,出生要想入籍,还需要父母一方具备入籍国的合法身份,这也是美国今日特朗普改革想要的方向 – 从这个意义上说,还真不是老头子一意孤行,而是改革符合社会主流实践。
中国是属人国家,具体由1980年的《国籍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即只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未在国外定居的,本人不论出生在中国或外国,均具有中国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特朗普针对华人的赴美生子?
消息一出,很多人说这个改变是针对中国人赴美生子的,紧接着特朗普的女婿接受采访时又剑指中国富裕家庭2014年在赴美生子达到6万个。要知道,大陆富裕家庭每年赴美生子产业产生的直接消费、购物购房、买保险和其他投资的数额,对美国的GDP和重要城市房价上涨有不可忽视的贡献。这个政策如果真的调整,大陆赴美生子、代孕、试管婴儿产业会遭遇灭顶之灾。
特朗普为何要改变出生入籍?
对特朗普政府而言,这个政策其实是他反移民政策的一部分:从竞选宣言开始,到上任后的旅行禁令travel ban,到针对通过政治庇护获得美国合法居留身份人士享受美国社会福利的限制,再到最近的废除“出生入籍”,其实是一脉相承的政策。对美国而言,废除“出生入籍”主要想打击“非法移民”,他们在美国生的孩子被称为“锚孩子”anchor baby——非法移民入境后生了孩子,孩子出生即自动成为美国公民,非法移民的父母从此就有了自己留在美国的"锚" – 孩子总需要人照顾吧,那么非法移民就不能被遣返;同时锚孩子年满21岁后,还可以为曾经是非法移民的父母进行入籍申请。
特朗普之前下令强行遣返部分非法移民,导致其和有权居留在美国的孩子骨肉分离,遭到国内强烈反对、国际社会舆论攻击 – 及其不人道和惨绝人寰!特朗普的这波“废除出生入籍”相当于直捣黄龙、釜底抽薪:你们不是说我强行遣返造成骨肉分离吗?那我干脆主张连孩子带父母一起轰走,因为你们这么多年对宪法的理解根本就是错的 - 非法移民生在美国的孩子,不应该是美国人!
这就涉及到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解释。下一篇,我们讨论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来龙去脉、其中涉及的解释和逻辑,以及特朗普如何撬动一百多年的出生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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