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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科大课题组:深入推进湖北省数字化改革研究

华科大课题组:深入推进湖北省数字化改革研究 湖北政务服务
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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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入推进湖北省数字化改革研究

一、当前数字湖北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数字湖北建设历程、现状与已有成效

“十四五”以来,“数字湖北”建设成为湖北省的重要工作。2021年4月,湖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加快建设数字湖北”的战略。同年10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明确要聚焦“兴业、惠民、优政”加快建设数字湖北。

当年,湖北省主要面向“十四五”兼顾多领域全面布局。先后印发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发展、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等“十四五”规划。2022年至2023年,湖北省重点推动数字经济先行,同时加强多领域持续深化。包括创新推动湖北省由区位交通枢纽向数字经济枢纽进发、由“九省通衢”大步迈向“数字九州通衢”,陆续出台了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数字经济“15条”、数字经济促进办法以及数字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并布局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等。

自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以来,我省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和数字生态方面均已取得显著成效。

在数字经济领域,结合自身优势实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快速发展。截至2022年底,打造了产值超7000亿元的“光芯屏端网”核心数字产业集群,并先后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积极探索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路径。推动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取得亮眼成绩,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2469个,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2家。

在数字社会领域,以数字平台为核心,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上线湖北智慧教育平台,集成各级各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停课不停学”。依托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立“健康湖北”平台,整合全省医疗机构优势资源,截至2023年1月,已为用户提供逾2000万次 “一网式、一站式”医疗健康服务。升级“一部手机游湖北”智慧文旅综合服务平台,培育线上景区游览、网上博物馆、网络视听等文旅新业态、新模式。

在数字政府领域,数字化助力政务服务与监管改革不断深化。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以及省市县(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底,“一网通办”事项达2149项。目前,已通过汇聚10.6亿条数据的“智慧监管一张网”平台和覆盖近190万户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实现对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新模式的有益探索。

在数字生态领域,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底座,实现科技创新突破。截至2023年3月,累计建成5G宏基站9.38万个,基本实现城乡5G网络全覆盖;武汉超算中心建成投运,在用数据中心达144个,扎实的数字基础设施成为数字湖北建设的有力支撑。高速增长的创新主体与蓬勃发展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电子信息、空天科技、集成电路等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加速突破。

(二)数字湖北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1、数字化理念亟待转变。一是整体理念亟待从发展、转型过渡到改革。浙江省于2021年在全国率先提出数字化改革并推进改革至今,其规划与实施均体现并依循了“数字化改革在数字化发展、数字化转型基础上有所不同与升级,重在全方位各领域的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湖北省于2021年因时因地提出的数字湖北及其近年建设,则阶段性的暂主要面向数字化发展、数字化转型,对于“如何以数字化贯穿并盘赢全局”的构想和落地同比迟于领先地区浙江省,数字湖北未能较好的发挥撬动全局的抓手作用。二是对“数字化”的运用仍多停留在工具层,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意识不强。浙江省强调数字化改革不仅仅是个“器”反而更是一个“道”,数字湖北明确数字赋能的重要性但表现偏重工具理性,面向价值理性的创新举措、应用成果等仍需大力挖掘打造。

2、公共数据的平台建设和开发应用不足。一是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任重道远。尚未建立省级统筹的公共数据平台,未能系统整合现有的各领域各层级公共数据。各部门、各市县政府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进程不一、标准不同,整体质量良莠不齐,存在“形式开放”、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如:省经信厅平台已开放的11个数据集中,仅专精特精“小巨人”企业名单就占据8个,实用性较差,数据开放流于形式,省市监局平台已近三年未更新其数据集。二是公共数据开发应用不充分。企业、高校等社会主体未能充分利用开放的公共数据进行多行业多领域的应用创新。如,省内港口、机场、口岸、铁路等信息系统相对独立,数据共享难度较大,公共交通开放数据未能与已有的物流网融合应用,使得物流系统存在“连而不畅”、“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未能将我省的区位优势转化为物流优势。

3、城市数字经济需统筹加强个体发展与均衡发展。《2022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考察我国地级行政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形成“2022数字经济城市发展百强榜”,据其数据可见我省城市数字经济现状中不足。一是上榜数量少,排位靠后。湖北省仅上榜武汉(第10位)、襄阳(第62位)、宜昌(第75位)3个城市,与江苏省全部城市上榜,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分别上榜13、10、8个城市相比差距较大,上榜城市发展指数均值也相对较低。二是不均衡。从省内百强城市数量占比看,湖北省仅25%的城市上榜,与江苏省100%上榜、山东省(81.25%)、浙江省(72.73%)、广东省(47.62%)相比差距明显,表明我省城市之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均衡性有待提高。

4、未能及时把握流域综合治理的新任务、新机遇。流域综合治理是湖北省省情之上的发展底线,但我省至今未充分将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数字湖北建设的重要阵地与特色创新、对流域综合治理数字化的回应尚不充分。一是明确布局晚。直至2023年才出台启动相关规划。二是成果转化弱。面对流域综合治理为数字湖北建设提供的发展与创新机遇,对河湖长制、河湖治理、智慧长江、长江大保护、荆楚安澜、数字孪生等方面数字化实践的成果梳理以及案例汇编较少,流域综合治理数字化的“湖北路径”与特色话语体系构建不完善。

流域综合治理以及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任务对对数字湖北建设、湖北数字化改革提出了核心关键的要求:服务先行区建设、回应最大省情之“治荆楚必先治水”。结合数字化流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数字湖北建设应当围绕流域综合治理的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布局:对构建数字孪生流域体系工作的支撑;对流域智能感知建设、重点工程数字化改造、数字化平台建设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的支撑;协同其他全领域的数字化改革等。

二、发达地区数字化改革的实践经验及其启示

据2022年、2023年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显示,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的地区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连续位居全国前十名。在上述三省、市数字化改革的诸多成功经验中,结合我省省情和具体实际对我省具有启示性与参考性的创新性举措加以梳理,并提出服务我省数字化改革的启示和思考。具体如下:

(一)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实践经验

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统筹兼顾技术、思维、认知三位一体,始终强调党的领导主体责任,于2021年3月明确提出“152体系”改革跑道与“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战略目标,于2021年12月、2022年2月进行升级整合,迭代至目前形成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平台+大脑)”、“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六大系统”、“基层治理系统”、“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一体融合的“1612”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其主要经验可归纳为三点:

一是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平台+大脑)。相关举措包括八大体系、两大终端以及“大脑”体系的打造。八大体系是指“四横四纵”,包括业务应用、应用支撑、数据资源、基础设施、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和政务网络安全八大体系。两大终端指“两个掌上”(前端),为“浙里办”和“浙政钉”两大平台应用。“大脑”体系由系统大脑(6+1)、领域大脑(系统大脑中特定领域的智能中心)和城市大脑(城市生命体征全要素数字化归集)三部分组成。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在统筹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的基础上拓展并完善了夯实数字化基础底座的工作内涵,为省域数字化改革注入全新动能。

二是以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带动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首要强调党的领导,赋予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的建设导向,并采用“领导小组且党委书记一把手任组长,并辅以工作专班”的设计,落实一把手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顺承党政主体的数字化改革,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强调以数字政府的率先建设驱动数字经济的提升发展,缩小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在发展节奏之间的匹配差距。在数字政务领域,系统描绘服—“一网通办”、管—“一网通管”、治—“全域智慧”,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的改革样貌导向。在数字经济领域创新性提出“一号工程”并已迭代至2.0版,延续前序工作并概括新时期与新要求下的改革,如对标内涵的数据融合应用、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等。

三是以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清单管理构筑数字化支撑环境。浙江省自2018年的数字化转型到2021年现行至今的数字化改革,始终及时关注标准先行,其体系分为标准体系(基础规范、建设指南、系统建设、典型应用、绩效评价五个层级标准)、工作推进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作为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层次之一,支撑引领数字化改革。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清单管理内涵之一在于“清单促应用”,浙江省强调以重大需求、重大多跨场景应用、重大改革“三张清单”为抓手,体系化规范化推进数字化改革;内涵之二指“清单促任务”,以重难问题工作清单实现对点突破,以跨部门层级工作清单实现工作闭环机制等。

(二)上海市数字化改革的实践经验

上海市数字化改革旨在巩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以协调“技术与制度”、“政府与市场”、“效率与温度”、“安全与发展”关系为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创新、市场、温度和发展。在数字中国“2522”的总体框架之下,围绕上海市情,其数字化改革主要聚焦“数智赋能”的基础底座构建、“跨界融合”的数字经济跃升、“以人为本”的数字生活体验、“高效协同”的数字治理变革,形成了以经济、生活、治理为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改革新理念。其实践经验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构建高端引领的数字经济创新体系。在产业数字化方面上海市重视实现工业互联网技术赋能,实施“工赋上海”行动,建设数字孪生企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增智;深化实施“一业一策”,促进电子信息、汽车、先进材料等行业深度转型。在数字产业化方面,上海市注重培育在线经济,打响在线新经济服务品牌,重点发展数字文创、新零售、在线设计;同时重视厚植创新型经济土壤,已在“浦江C圈”形成信息消费新业态不断涌现的良性发展趋势。既做到了对传统经济体系进行全方位、全链条、全角度数字化改革,又实现了新型数字产业的升级创新。

二是打造融合普惠的数字生活应用场景。运用大数据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发现、配置和触达日益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建立全域协同的智慧医疗应急体系,试点打造数字健康城区和未来医院,建成“健康云”平台,实现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深入拓展全流程数字化停车服务,提升泊位利用效率,基本建成“上海停车”、“一键叫车”等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文化上海云”服务能级,以文旅智能中枢“文旅通”为载体,推动文旅“两网”一体融合,建设“随申码·文旅”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一码畅游”。

三是强化精细高效的数字治理综合能力。上海市数字化改革按照“三级平台、五级应用”逻辑架构,建立市、区、街镇三级城运中心,实现“高效处置一件事”。建设城市之眼、道路交通管理(IDPS)、公共卫生等系统。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比例已达93%。建立实时动态“观管防”一体化的城运总平台,实现技术赋能突发事件的联动指挥。推进长江禁捕智能管控,为长江区域综合执法提供数据应用、联勤联动支持。

(三)广东省数字化改革实践经验

广东省数字化改革主要围绕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三个数字化发展重点领域构建广东发展新优势。在数字中国“2522”框架之下以数字化技术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宗旨,聚焦数字技术创新策源、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巩固、产业数字化等转型关键环节,通过系统谋划推进、统筹资源要素、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数字化发展能力,全方位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把广东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发展高地。

其具有创新性的实践经验可归纳为下述三点:

一是打造数字技术创新生态,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和技术创新策源体系协同发展。如建设国际化的开源项目和开源社区,共享开源技术、软件代码、硬件设计、基础软件和开发工具。鼓励龙头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计算等重点领域,构建开放、融合、具有引领发展能力的创新生态。打造“一网共享”平台,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融合发展,广东“一网共享”平台为畅通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提供了平台基础支撑。

二是提高站位发挥全国经济第一省的优势重视数字经济改革,鼓励创新创业。如建设数字经济领域双创基地、孵化器、虚拟产业园、特色小镇等创新生态载体。围绕教育、医疗、能源、交通、物流、城市等重点领域以及战略性产业集群,积极拓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应用场景。

三是针对数字经济紧扣省内经济和地理现况强调产业数字化改革。如建设工业大数据平台,推广工业大数据应用。在交通、能源、通信、环保等公共设施中建设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感知终端,实现跨区域、跨终端、跨应用无缝连接,形成泛在互联的“万物智联”网络。发展智慧交通,在粤港澳大湾区北斗智慧港口应用示范项目中,通过对港口“人、车、船、物”的精准定位,实现整体智能计划、作业实时调度,提升港区内人员、设备的智能化指挥调度能力。

(四)浙江、上海、广东数字化改革给予的启示

数字化改革是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及治理提出的挑战。浙江、上海、广东三省、市的数字化改革模式,统筹构建省域数字化基础底座,围绕省情、市情聚焦数字化应用系统重点领域,以顶层设计下的战略规划引领数字化支撑环境协同发展。其给予的具体启示如下:

在数字化基础底座方面统筹兼顾,进行前瞻性布局。考虑以城市为核心逐步构建具有未来适用性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如AIoT),构建省域数据中枢体系,打造城市共性技术赋能平台,立足长远,为未来数字化全面发展夯实基础底座。

在数字化应用系统方面聚焦重点领域。结合省内经济和地理现况,针对现有支柱型产业进行全面数字化改造提升效能,对新型数字产业化推出扶植政策提振信心。考虑进一步推动港口及铁路运输智慧化;重视培育在线经济,建设双创基地鼓励形成数字经济新业态;针对数字文旅整合现有平台应用实现省内“一码畅游”;结合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禁捕智能管控,并建设数字化联网联动监管平台,为形成省域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规划更具精准内涵的数字化应用系统。

在数字化支撑环境方面以党政领导引领协同发展。考虑实行党领全局、机关整体智治、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的做法,提高并落实各级各系统领导小组的“一把手工程”使命,为数字化改革提供制度体系保障;稳中求快的加速布局数字化改革标准规范,标准建设应并行甚或先行,以覆盖数字化改革全生命周期;同时重视提升数据开放共建,鼓励技术策源创新,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多方协同优化数字化支撑环境。

三、深化湖北数字化改革的路径

(一)切实提高对数字化改革的认识

1、深刻认识数字化改革的内涵。数字化改革是综合运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工具推进经济社会流程再造、制度重塑、体系优化的过程,是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发展的全面提升。湖北数字化改革是通过数字赋能撬动各领域、全方位、系统性的改革与创新,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湖北方案。

2、从战略层面认识湖北数字化改革的重要意义。数字化改革是生产关系适应数字时代生产力发展的重大调整,是基础性和整体性的综合改革,它强化数字赋能和制度创新导向,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湖北省积极抢抓历史机遇,将数字化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重要抓手。

(二)科学开展湖北数字化改革的顶层设计

1、锚定湖北数字化改革目标。湖北数字化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布局规划,围绕数字湖北建设目标,综合考虑历史基础和战略前瞻性需求,所提出的战略目标。其主要目标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提升市场活力、政府效率、社会合力,打造湖北新经济、新生活和新治理。

2、明确湖北数字化改革指导原则。湖北数字化改革坚持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政府与市场的价值共创、效率和效力的共融并存三大原则,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升高效能治理。

3、厘清湖北数字化改革基本思路。数字孪生是一种数字映射系统,通过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数据,在计算机虚拟空间中完成对客观世界的映射,从而反映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湖北数字化改革借鉴数字孪生模型基本思想,分为物理感知、数据互联和智能应用三部分,通过流程再造、制度重塑、体系优化等体制机制创新手段,推动数字技术全面赋能湖北省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全领域。

4、设计湖北数字化改革总体框架。湖北数字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数字化基础底座、数字化应用系统、数字化支撑环境三大系统的改革与创新,其改革路径可以概括为“254”框架。三大系统中,数字化基础底座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2个子系统,数字化应用系统包括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数字文化和数字生态文明5个子系统,数字化支撑环境包括创新策源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制度体系和数字安全体系4个子系统。湖北数字化改革的“254”框架如图1所示。

湖北数字化改革的“254”框架

(三)着力夯实湖北数字化改革的推进路径

1、推进湖北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提速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感知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其基本规律进行数字化描述,这是数字化改革的前提。湖北数字化改革需要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提速升级,部署全域智能感知终端,建设立体高速信息网络,集成发展新一代感知、网络、算力等数字基础设施,推动传统设施智化提升,构建数字化改革“新底座”。

2、加快推进湖北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数字化改革需要将经济社会发展数据集成化和共享化,构建统一数据资源体系,为数字化应用系统奠定基础。一方面,湖北数字化改革需要加快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步伐。以“分布式建设、协议互联、协同运营”为原则,构建分布式、多中心的数据中枢体系,实现跨行业、跨层级、跨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另一方面,湖北数字化改革需要同步加快公共数据平台配套支撑建设步伐。建设行业数据综合运营中心,完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构建社会数据流通服务基础设施,加强共享开放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构建超大型数据中心、大中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组合的高性能协同计算生态。

3、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核心内容的新经济形态。湖北数字化改革应聚焦于数字经济系统建设,着力推进产业发展和创新机制建设。一是推进产业发展建设。打造“光芯屏端网”等优势产业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数字产业发展先导区,加快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区域和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生活性服务业全生态链培育一批居民服务数字平台,积极发展基于大数据平台的众筹农业、定制农业、共享农业、云农场等新型农业经济模式。二是推进创新机制建设。以产业大脑为支撑,以数据供应链为纽带,以“未来工厂”、数字贸易中心及数字企业矩阵等建设为抓手,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融合应用,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着力构建产业大脑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未来工厂”建设机制,健全数字贸易体制机制,构建全领域多维度数字企业矩阵。

4、深化数字政务系统建设。以数字政务有力撬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建设,有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一是打造“数字化、服务型、整体性”现代化数字政府。通过对各部门核心业务数字化应用的迭代升级,建设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实现决策、执行、预警、监管、服务、督查、评价、反馈的数字化闭环管理。二是在业务梳理、数字赋能基础上构建核心业务事件组。以数字化形式映射各领域各部门的重点工作执行和日常运行状态,全面推进主要领域和核心业务的数字化,全面提升“一网通办”办事效率和服务范围。三是建立重大任务数据运用的体制机制。包括科学决策、精准执行、风险预警、执法监管、服务保障、督查督察、绩效评估、成果运用等。四是打造营商环境市场活力应用。深化涉企服务智能化应用,优化惠企政策供给,集成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创新资源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监管、要素资源配置等系统应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五是打造区域协调发展应用。以数字化推动城市圈协同发展,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推行区域一体化、集成化和同城化。

5、深化数字社会系统建设。以城市大脑为支撑,以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导向,打造一批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发挥“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双功能作用。在民生服务方面,一是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围绕教育、就业、居住、文化、体育、旅游、医疗、养老、救助、交通、家政等民生领域,创造性探索“一件事”集成协同场景,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完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共享机制,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拓展数字社会多场景应用。率先提供数字生活、数字教育、数字交通、数字旅游、数字养老、数字健康等新服务跨部门协同应用,形成数字社会城市基本功能单元系统。在社会治理方面,一是强化社会运行韧性。坚持以“一网统管”理念,增强公共安全快速响应效能,推进12345城市运行市民感知系统、一体化智慧应急管理平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点系统建设。二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以社区云为依托,加快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在线社群、线上议事组织、开放式民调等应用。通过数据多元汇聚和跨层级调度,发挥物业、居民、志愿者等社会自治力量的有效作用。丰富市、区、街镇、网格、社区五级治理应用,围绕数据、场景、系统,实现上下互通、多级赋能。

6、深化数字文化系统建设。一是探索打造新数字文旅。充分发挥文旅大省资源优势,塑造一体融合的智慧文旅新场景。加强数字技术在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领域的渗透,发展线上展示与线下实体体验相结合的文旅服务新模式。二是创新培育数字文化新业态。加快动漫、电竞、数字出版、在线直播等新娱乐产业快速集聚发展,打造具有荆楚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三是升级优化数字支撑平台。完善“一机游湖北”移动智能旅游平台功能,为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游客等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四是注重数字化传播。以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加强荆楚文化的数字化传播。

7、深化数字生态文明系统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应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性智能化水平。一是推进数字化流域建设,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以“智慧长江”建设为着力点,加快构建数字孪生流域体系,打造流域综合治理科学决策、指挥调度、常态监管的数字化平台。二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数字化系统治理。加强对地表水、大气、土壤等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数据的获取、分析和研判。完善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污染源数字化档案、生态环境治理应用服务、碳排放监测应用服务等模块,通过对环境质量、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许可、河湖库保护的大数据分析,构建地上地下统筹协调的生态环境数字治理体系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8、加强数字技术创新策源建设。一是加强技术攻关纵深部署。强化数字技术协同创新,提高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数字产业集群和强大数字赋能体系。提升下一代数字技术攻关能力,聚焦数字技术重大前沿领域,加快建立新型数字技术协同攻关机制。二是核心聚焦算法创新。算法建设国际一流的人工智能算法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平台,推动行业应用算法研发,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效应的算法产品。

9、加强数字化标准规范建设。一是建立模型并明确标准规范。基于数字孪生模型的需求,建立湖北数字化改革的业务协同模型和数据共享模型,加强数字化标准规范建设。二是推进构建标准规范体系。建立省域数字化改革标准技术委员会,研究制订大数据标准建设。系统梳理数字化改革各领域的标准需求及建设业务、数据、技术、安全、研发、运维等相关标准规范,构建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三是加快制定具体标准准则。出台事项标准、治理标准、服务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技术标准、基础设施标准、运营管理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推动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四是加快标准推广应用。优化技术标准和事项流程标准,推荐应用效果好的地方标准成为全国标准。

10、加强数字化改革制度体系建设。一是注重整体制度体系构建与成果转化。全面构建一整套与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数字文化与数字生态文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工作规范,推动数字化改革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积极构建提升市场活力、政府效率、社会合力的制度体系。二是加强法律制度体系构建。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加强前瞻性法律秩序研究,积极开展智能社会治理的法律秩序研究,构建覆盖数据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

11、加强数字安全体系建设。一是坚持安全与发展齐头并进。在推动全方位数字化转型的同时,加快构建数字安全防护体系,形成与湖北数字化改革相适应的大安全格局。二是重点关注安全防护。探索构建弹性主动的数字化改革安全防护体系,汇集数字安全能力要素,围绕终端、网络、平台、应用、数据,强化“防御、监测、打击、治理、评估”五位一体的动态防护能力。三是加强风险应对。围绕数字技术的全生命周期,构建新技术风险评估体系,全面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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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湖北省数据局
来源: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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