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廉署联合行动打击向内地客无牌销售保单,过了10多天,上周新闻仍持续发酵,大摩、摩通、花旗、中金等纷纷发出研究报告,就“向内地客无牌销售保单”做出分析
强监管将会是2024年的主题!
根据香港保监的指引,转介人的商业模型是被允许的:

但转介人不能违法64G,64G是什么?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64G条订明“任何人不得在其业务或受僱工作的过程中,进行受规管活动;或为报酬而进行受规管活动”。该条例又订明“任何人不得显示自己在本身业务或受僱工作的过程中,进行受规管活动;或为报酬而进行受规管活动”。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上述条例内容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两年及罚款100万元。
转介人不得参与任何受规管活动,第64G条的定义很广泛:“不得从事,亦不得显示”,这个如何理解?
首先,转介人不限於个人或公司:
另外,转介人的身份也不限於香港本地、内地或海外:
转介人若参与了受规管活动,就违反了《保险业条例》的第64G条,简单说,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上述条例内容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两年及罚款100万元。
转介人有机会坐牢的!
转介人有哪些行为会违反《保险业条例》的第64G条:
1. 销售行为
这个很好理解,转介人绝对不能有任何销售行为!

2. 市场教育或培训行为
这个也容易理解,这样会间接导致销售行为,同时,市场教育和培训如果涉及个别保险公司和个别产品,那就很明显有销售行为!

3. 提供受规管活动的资讯
不要以为在小红书或者朋友圈发几幅关于香港保险资讯的图、出示名片、或者跟朋友在微信对话里面闲聊几句香港保险产品,就可以避开《保险业条例》第64G条的约束,如果中间涉及到利益链条,对不起,也有违反《保险业条例》第64G条的嫌疑!

转介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转介绍,没有其他功能:

《保险业条例》第64G条涵盖的范围很广泛,最近的联合行动也引起市场担忧,冀监管部门应该发出更多的指引,明确让市场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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