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7月31日印发的《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要求,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对学前一年适龄儿童(2020年9月1日之前出生满5周岁且在大班就读的适龄幼儿)保育教育费实施免除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01
公办幼儿园就读儿童
对在我市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全额免除保育教育费,其他收费项目(餐费、延时托管费、校车费等)可以正常收取。根据长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收费〔2020〕1号)规定,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1、省级示范园:460元/生·月;
2、市级示范园:420元/生·月;
3、市一级园:360元/生·月;
4、市二级园:280元/生·月;
5、市三级园:220元/生·月;
02
民办幼儿园就读儿童
对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其保育教育费减免标准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民办园高出免除水平差额部分,需家长自行承担。已经全额收取保育教育费的幼儿园,须于9月底前向家长退还应免除的保育教育费。
03
以下情况不免除保育教育费
1、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不免除保育教育费。
2、办园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和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不免除保育教育费。
若您对政策有疑问,欢迎致电长垣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373-8844929。
长垣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3日
END
长垣教育
供稿:幼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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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 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