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回覆立法會議員施家倫的書面質詢,稱因應粵港澳大珠三角經濟融合發展,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粵澳兩地政府為了讓兩地居民生活更為便利,期望創設便利的合法條件,讓粵澳兩地合法駕駛者可在當地駕駛相關車輛,因而展開粵澳雙方便利換領小型汽車駕駛執照的工作,有關工作仍在商議中,未有實施時間表。
考慮到公眾對特區政府提出的「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計劃」的關注和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交通事務局於二零一四年委託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組成調研小組,展開「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之社會觀點研究計劃」,採用質性研究方法,透過與不同群組訪談,搜集不同意見的理據,定性分析對有關議題作出支持或反對的不同具體意見,歸納有關意見,反映對澳門未來社會正面或負面的影響。
調研小組去年成功訪問了二十五個社團,並進行了整理相關訪談內容,於本年一月已作出分析調查研究報告,當中有支持亦有反對意見,支持者主要認為措施能便利粵澳兩地居民往來,有利於澳門經濟產業發展及能縮短排期報考澳門駕駛執照時間;而反對者則憂慮計劃會令澳門交通環境進一步惡化及加大「黑工」和「過界勞工」問題。
交通事務局將參考有關評估總結,未來會按部就班,就居民提出的意見,逐步推展落實有關粵澳雙方便利換領小型汽車駕駛執照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