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澳门商报公众号“澳商圈”获取更多资讯!


談及澳門的博彩業,就不得不說起幸運博彩中介人及其經營的貴賓廳業務。貴賓廳基本只經營“百家樂”這種幸運博彩項目,長期以來貴賓廳所經營的“貴賓百家樂”所產生的博彩毛收入佔澳門整體博彩毛收入的比重相當之高,在2011年這一比重達到73%,為歷史最高值。雖然近年來,隨著豪賭客的減少和中場(mass market)盈利能力提升而使得這一比重減低不少,但仍佔到澳門整體博彩毛收入的50%以上(2015年為55%,2016年約為53.3%),貴賓廳業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賭場貴賓廳是由幸運博彩中介人經營。《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中介業務》(即第6/2002號行政法規)之第3條第1款規定:“博彩中介業務只可由符合本行政法規所定資格的屬公司或屬自然人的博彩中介人從事。”這些博彩中介人“向博彩者提供包括交通、住宿、餐飲、消遣等各種便利而收取由一承批公司支付的佣金或其他報酬作為回報,以推介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的業務。”簡而言之,經營博彩中介業務便是經營貴賓廳或賭廳。
博彩中介人可分為兩類: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類和公司類。博彩中介人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博彩監察協調局依法審查後發出相應准照,在獲發准照後才能作商業登記。
如果博彩中介人持有的是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類之牌照,那麼其因經營企業而生之債務,須以構成企業之財產償付;如無該財產或該財產不足以償付,則以私人財產償付(《澳門商法典》第82條第1款)。如果博彩中介人持有的是公司類之牌照,可以按照《澳門商法典》之規定,選擇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來設立。
依照博彩監察協調局公佈的資料,該局核發的2017年博彩中介人准照共126個(2013年最高峰時有235個),其中法人(公司)類准照110個。
在法人類博彩中介人中,選擇採用一人有限公司這種公司形式的佔了七成(共77個),而選擇採用股份有限公司這種公司形式的僅有一間(「德晉博彩中介股份有限公司」),選擇無限公司這種形式的當然沒有,這是一個有趣的現象。那為什麼這麼多的博彩中介人採用一人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來申請准照呢?那就首先要看看何謂“一人有限公司”。《澳門商法典》第390條第1款對“一人有限公司”是這樣規定的:“任何自然人得設立有限公司,其公司資本以獨一股構成,且在公司設立時僅以其為惟一之權利人。”
從上述法律概念上可以知道,“一人有限公司”僅設單一股東,而按照《澳門商法典》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至少有三名股東方可設立,而有限公司之股東不得超過三十名。博彩監察協調局在依照《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中介業務》(即第6/2002號行政法規)審核博彩中介人准照時,一定會要求准照申請人呈交“擁有屬公司的博彩中介人5%或5%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及董事個人資料披露表”,而這些股東及董事必須負起與澳門政府合作的義務,不但要准許澳門政府查閱對審查工作屬必需的一切文件,而且在澳門政府要求其提供“任何文件、信息、資料或證據時”不得拒絕提供,澳門政府尚可隨時要求提供關於“擁有屬公司的博彩中介人5%或5%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及董事”的風險評估報告,詳細瞭解這些人士的經濟狀況、涉及的司法訴訟、重要消費借貸或財務活動以及所擁有的財產和權利等。
面對上述繁複的披露義務, 如果若干名人士想合作投資貴賓廳生意而希望拿到公司類別的博彩中介人准照,既希望具有獨立公司法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又不想澳門政府對他們進行“查家宅”式的背景調查,那麼成立一間“一人有限公司”便是最佳選擇,因為只需推舉一名掛名股東就足夠了。當然,以上僅是本人的分析和推測,在這裡絕對無意斷定目前佔法人類博彩中介人七成(共77個)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都是“掛名股東”,也無意斷定這些“一人有限公司”均存在幕後的“不掛名股東”。但不容否定的事是,“一人有限公司”倘真的有幕後股東,他們的責任也只是“依法”全由一名掛名股東承擔。《澳門商法典》第213條第1款規定:“宣告一人公司破產後,不論公司是否為公司資本之權利人, 只要證實公司財產不專門用作履行有關債務, 則公司之單一股東須對公司之一切債務負個人、連帶及無限責任。”
唯識
版權聲明
本專欄一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PDF、圖表、專欄目錄與名稱以及為讀者提供的任何資訊)僅供本報讀者閱讀、學習研究使用,版权归属作者所有。未經本報及/或作者本人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將專欄所登載、發佈的內容用於商業性目的,包括但不限於轉載、複製、發行、製作光碟、資料庫等行為方式,或將之在非本站所屬的伺服器上作鏡像。否則,本報及/或作者本人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網上公示、向有關部門舉報、訴訟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点击链接可以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澳門賭場的人和事(一):走近荷官
关注“澳门商报”公众号“澳商圈”,获得更多相关资讯!
微信ID:MacauCP

长按识别二维码,你就是我的人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