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一直以来都认为那些适用于普通人的社会法则并不适用于他。”
—沃尔特伊萨克森,《乔布斯传》作者
2011年10月乔布斯去世后,由他亲自授权并经时代周刊前总编沃尔特伊萨克森(WalterIsaacson)撰写的《乔布斯传》在全球热卖。据说不少企业高管将此书读了不下4、5遍,可见乔布斯真的是如同神一样的存在。搔博也通读了该书,的确非常吸引人。
读过《乔布斯传》的朋友,一定都听说过“现实扭曲力场”(Reality Distortion Field,”RDF”)。RDF来自于经典科幻电影系列《星际迷航》(Star Trek),意指外星人通过精神力量建造了新世界。后来,苹果公司和乔布斯把RDF应用到实际中并且发扬广大。

RDF在现实社会中第一次出现是在苹果公司早期的麦金塔PC系列的软件工程师安迪·赫茨菲尔德的著作《苹果往事》中,他用RDF来形容乔布斯的强大、诡异、充满个人魅力的气场:乔布斯结合口若悬河的表述、过人的意志力、扭曲事实以达到目标的迫切愿望,从而形成视听混淆的现实扭曲力场。有苹果的工程师说:现实扭曲力场这个短语既是一种称赞,也是一种警示。陷入史蒂夫的扭曲力场中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但也正是这种力场让他可以真正地改变现实。

正如《乔布斯传》的作者伊萨克森所说“乔布斯一直以来都认为那些适用于普通人的社会规则并不适用于他,这一点正是其天才但也是奇怪的地方。他认为他能够突破物理学法则并且扭曲现实,这个信念使他可以做一些令人惊奇的事情,但也同时让他可能超越底线”。的确,即便是在法律面前,乔布斯似乎也是无所畏惧,毫无顾忌地娴熟运用他的现实扭曲力场。以下,我们就来看看涉及乔布斯和苹果公司的几起典型案件。
(1) 倒填公司股票期权案(Options Backdating Scandal)
2006年,身为苹果公司和皮克斯动画工作室(Pixar Animation Studios)首席执行官的乔布斯,为了提高授予公司高管(包括他自己)的公司股票期权价值,不惜采取倒填股票期权授予日期的做法。所谓“倒填日期”是指股票期权的执行价格并不是期权授予时股票的市场价格,而是实际授予日期之前股价处于较低水平时的某一价格。通过这种做法,获得期权回报的高管人员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知情人士称,在整个董事会成员被赠予的股票期权中,仅对乔布斯本人就有750万股存在“倒填日期”的不合常规的做法,通过这一手段立即提高了所授予乔布斯的公司股票期权价值就超过2000万美元。苹果公司后来承认,为了授予股票期权所签署的日期为当年10月份的董事会批准决议是伪造的,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召开过该董事会,并且股票期权实际是在12月份授予的。在案件调查中,乔布斯的律师为了开脱乔布斯的过错,称乔布斯这么做是因为他并不理解倒填日期在会计上的涵义。针对该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指出,非法的“倒填日期”将严重损害投资者的信心,而且这种做法在联邦证券及税收法律中已经构成了欺诈罪(Securities Fraud)。

当时,在美国共有190多家公司卷入股票期权丑闻的调查之中,而苹果公司只是其中名头最大的。有5名其他公司的高管因为倒填日期的做法而锒铛入狱,而乔布斯个人并没有遭到刑事起诉,苹果公司内部其它与此事有关的高管们最终与SEC达成了和解并离开了公司。

(2) 合谋操纵电子书价格垄断协议案 (e-bookPrice-fixing Agreement)
2010年,当苹果推出iPad和iBook应用,并借力强势进入电子书市场时,当时,亚马逊(Amazon)已通过其拳头产品Kindle控制了美国近90%的数字图书市场份额,并以10美元的价格向出版商购买新的电子书,然后以9.99美元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

面对亚马逊在电子书市场的霸主地位,乔布斯显得非常大胆和brazen。在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of Justice)主导的针对苹果和其他与苹果合谋操纵电子书价格的出版商的反垄断案件调查中,证据显示“乔布斯非常渴望,甚至狂热地希望在他向全世界介绍苹果的最新产品iPad之时,就有一份和美国5大出版商(阿歇特(Hachette)、哈珀柯林斯(HarperCollins)、霍尔茨布林克(Holtzbrinck)、西蒙与舒斯特(Simon& Schuster)以及企鹅出版社(Penguin)(后被美国兰登书屋收购))签订好的电子书价格协议摆在那里”。

在当时乔布斯给控股出版商哈珀珂林斯(HarperCollins)的新闻集团(NewsCorporation)的一位高管—詹姆斯默多克(老默多克的儿子)的一封电子邮件中,乔布斯向反垄断法律实务界贡献了一个经典的“价格操纵”(Pricefixing)案例,他这么写道“Our proposal does set the upper limit for e-book retail pricing based on the hardcover price of each book..” (我们的提议确实是根据每一本纸质书的价格为电子书的零售价设定了上限…),并且在邮件中,他极力要求哈珀珂林斯“throw in with Apple” (颇有带头大哥带领小兄弟们干革命的气势…)。令人惊讶的是,在策划领导价格同盟事件过程中,看起来并没有任何律师向乔布斯提示过任何法律风险(恰恰相反,苹果内部整个事件行动方案的设计师就是一名律师)。

纽约法官丹尼丝•科特(DeniseCote)援引已故的乔布斯的“坦言”,以及苹果、亚马逊和出版商高管之间的电子邮件和电话内容证明,苹果在启动电子书业务时,领导了操纵价格的合谋。科特法官表示:“如果不是苹果策划了这起共谋,价格操纵绝不会那么成功。作为被告的苹果和出版商共同享有一项首要利益——在零售层面消除价格竞争” ( ruled that “Apple is liable here for facilitating and encouraging the publisher defendants’ collective, illegalrestraint of trade,” adding: “Through their conspiracy, they forced Amazon (andother resellers) to relinquish retail pricing authority and then they raisedretail ebook prices. Those higher prices were not the result of regular marketforces but of a scheme in which Apple was a full participant.”)。

对这一案件,美国司法部并没有对乔布斯本人提起刑事起诉,部分原因是因为乔布斯已经去世,部分原因是此案涉及新颖的网络科技和电子书,比较难证明犯罪意图 (mens rea)。

(3) 与Google等硅谷巨头订立“不相互挖人”协议案(Anti-Poaching Case)
早在2011年,谷歌、苹果、英特尔和Adobe四家硅谷企业即遭到多名员工起诉,被指相互签署互不挖人协议(Anti-PoachingAgreement),从而合谋压低硅谷科技行业从业人员工资水平。2013年该案转为集体诉讼,这意味着超过6.4万硅谷科技业从业者可参与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主审法官是在三星苹果专利诉讼中名声大震的女法官高兰惠(Lucy-Koh, a United District Judge on 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原告指出,谷歌、苹果等被告,通过幕后合谋,压制人才市场的竞争,从而达到压制薪资水平的目的,他们合谋的手段包括通过电子邮件互相联系、发送不能挖的员工电话清单。其实,早在2007年,在与Palm Inc. 的专利权诉讼纠纷中,乔布斯就对Palm当时的首席执行官Edward Colligan提出了专利权方面的威胁,并称除非对方同意不雇佣苹果的员工才会考虑解除威胁,而Edward Colligan则直截了当地告诉乔布斯,这样的要求是违法的。

同样也是在2007年,乔布斯向谷歌的CEO Eric Schmidt写邮件,声称“I would be extremely pleased if Google would stop doing this (Google’s efforts torecruit an Apple engineer)”。随后,Schmidt在谷歌内部传阅了该邮件,并写道 “I believe we have a policy of no recruiting from Apple and this is a directinbound request. Can you get this stopped and let me know why this is happening? I will need to send a response back to Apple quickly so please letme know as soon as you can.” 后来,当乔布斯得知那个代表谷歌联系苹果公司员工的猎头会被谷歌立即解雇时(fired within the hour),乔布斯向Schmidt回了一封只有一个微笑表情的邮件。该集体诉讼于2014年5月达成了和解,苹果和其他几家高科技公司同意支付3亿2千400万美元的赔偿。这一次,美国司法部仍然没有对乔布斯或者其他硅谷高科技企业的明星高管们提起刑事控告。


问题是,为什么乔布斯对于法律根本无所畏惧,几乎到了为所欲为、罔顾无视的地步呢?有硅谷评论家认为,对社会传统价值观和规范的蔑视恰恰是年轻的硅谷高科技企业家们的特征之一,比如比尔盖茨也曾因为超速和无照驾驶被拘捕过,并且微软也有其自身的反垄断法方面的层出不穷问题。但是,正如,《乔布斯传》的作者伊萨克森所言:“悖论在于,正是由于市场的充分竞争才造就了乔布斯。他那著名的1984广告,目的就是为了砸烂摧毁IBM,给苹果公司杀出一条血路。后来他也想冲微软和Windows 操作系统这么干,并想用他的Mac 广告系列打败PC机。最近几年,他又对谷歌的Android系统极度仇恨,发动内部员工进行对谷歌的圣战,并想通过法庭诉讼来阻止Android系统。但他同时又狂热地拥抱竞争,率领苹果公司的员工们制造出世界上最好的产品,并同时宣称他所有竞争对手的产品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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