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德国民法典总则编第三章法律行为项下,
§107 |
法定代理人的允许 |
§108 |
未经允许而订立合同 |
§109 |
另一方的撤回权 |
§110 |
用自己的金钱履行给付 |
请点击下文图片放大阅读。
条文中标注下划线文字,请参见陈卫佐教授翻译的《德国民法典》(第3版)脚注。




备注:
我们使用的德国民法典版本系2011年公布的官方文本;英文翻译取自德国司法部官方网站。
鸣谢:
中文翻译来源于陈卫佐教授译注的《德国民法典》(第3版),法律出版社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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