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如何签订服务协议?操作指引来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委托方相关涉税业务时,须通过“代理业务”通道登录办理[k]。
那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如何与委托方企业签订协议并建立代理关系?以下为协议要素信息采集的操作指引[k]。
一、协议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1.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企业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k]。
注意:若为税务师事务所,应选择【税务师事务所管理】模块[k]。
情况1:已维护基本信息与从业人员
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界面后,点击“协议要素信息”卡片中的【管理】,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要素信息采集”页面[k]。
如需更新人员或机构信息,可分别点击“从业人员”或【变更基本信息】进行操作[k]。
情况2:首次登记的新机构
若尚未维护基本信息,点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后将直接跳转至“基本信息”页面,需填写“机构类别”“是否加入行业协会”“是否设立党组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k]。
3. 进入“协议要素信息采集”界面后,点击【新增】[k]。
4. 填写协议要素及服务项目,确认信息准确后点击【确定】[k]。
5. 所有协议信息录入完成后,勾选状态为“待提交”的记录,点击【提交】[k]。
6. 系统提示“办理成功”即完成采集[k]。
注意:若服务项目包含“纳税申报代理”或“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系统将自动向委托方推送确认任务[k]。
二、委托方确认流程
1. 委托方登录新电子税局,在首页“我的待办”中点击【其他】,找到代理办税申请记录并点击【办理】[k]。
2. 委托方可选择【同意】或【拒绝】,确认同意后,协议要素信息正式生效[k]。
完成上述流程后,代理机构即可通过“代理业务”通道,以代理身份为委托方办理相关涉税事项[k]。
来源:重庆税务
编辑:邱心露
审核:程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