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现根据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丹,男,生于1988年12月1日,汉族,住陕西省城固县龙头镇新华村四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123221988****0615。
执行案号:(2025)陕0722执恢318号
未履行的涉案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2963.19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丹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其实施拘留的,给予3000元奖励;举报王丹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被法院查实处置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916—7219918 17762188490(任法官)
被执行人:郭伟,男,生于1989年5月2日,汉族,住陕西省城固县桔园镇郭家山村四组,居民身份证号6123221989****2818。
执行案号:(2023)陕0722执130号
未履行的涉案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176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郭伟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其实施拘留的、举报被执行人郭伟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被法院查实处置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18991609769(刘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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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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