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海北部的 Kashagan 油田是全球油气行业著名的世界级油田。哈萨克斯坦政府现在对负责开发该油田的国际油公司联营体 North Caspian Operating Company(NCOC)提起了超过两千亿美元的国际仲裁索赔。
中石油作为 consortium 的成员之一,也被卷入这场史诗级巨额争议。
国际油气界,投资者告资源国政府的案子很多,这是一次资源国主动对外资 consortium 发起反向仲裁的案例,金额巨大。
这种被资源国政府告,很多时候是在利益分配不均衡、资源国政府认为自己吃亏了,或者是资源国政府发生了政府更替、或者是在投资者在油田的后期要撤了,或者是进行相应的环保弃置等情况下更容易发生。比如当年校长处理过的的一个也门的国际仲裁案,就是在也门内战的时候,投资者宣布不可抗力,最后终止合同,政府不干,死咬投资者要求索赔而发生的。
NCOC 是一个在 1997 年生产分成协议(Production Sharing Agreement,PSA)下建立的跨国联营体,负责 Kashagan 巨型油田的开发,其参与者包括国际石油界最大的一些公司:Eni、Shell、ExxonMobil、TotalEnergies、KazMunayGas(哈国国家石油公司)、CNPC(中石油)、Inpex(日本)。
勒个合同是产品分成模式,这个PSA的 模式意味着:合资方承担全部勘探与开发成本和风险、投产后先回收成本,再按合同分成利润、国家拥有重要的审计、监管和审批权。
这个模式里面,成本回收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但是成本回收中的成本最后是受限于资源国政府的审计权的,如果说政府对成本花费有疑虑或者不批准回收,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比较大的问题。
所以说,这个模式,就是好几家跨国石油巨头绑在一根绳子上的超级联营结构,虽然说中石油在这个联营体里面所占权益不大,但任何涉及 consortium 分歧、争议和合同风险,中石油都无法置身事外。
为啥哈国政府发动对这些超级石油公司的仲裁呢?
当然,第一是利益巨大。Kashagan 油田对哈萨克斯坦财政意义重大,政府一直认为项目收益没有达到当初的期望,而且当年签订的合同对于国际投资人更有利,政府没有从中分到足够的钱。所以政府指控联营体,成本扣减过高,没有未履行最佳开发义务,环保责任承担不足,历史合规问题未披露,利润分成不合理等等等。
这些指控在签署的PSA合同框架内都有空间展开,任何调整都可能撬动几十年的巨大利益结构。
另外,从国家利益的角度,资源国普遍在合同的某些时候会重启合同审查,以提高本国收益或重新掌控产业链主导权。
政府通过仲裁主要是想推动合同下的分成机制调整、国家公司 KazMunayGas 权力提升、Consortium 管理模式的变化和审计权与审批权收紧。
哈萨克斯坦对 NCOC 发起的这次两千亿美元仲裁,表面上看是政府和投资者之间的商业争议,但实质是一场资源国重新界定利益格局、重塑超级巨型油田治理权、力图改写历史上签订的其认为“不利”合同的行动。
这种资源国后面追的风险始终都有,对于投资人来说,一开始做好相应的投资框架、合约保护、国际仲裁、保险安排等等一套体系的海外投资风险控制来说,非常重要。
勒个争议额大,还得看能源业。动不动就是啥百亿,上千亿美金的索赔,数小数点都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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