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转让专利是否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金佳誉财税
母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用专利技术投资入股子公司,会因为无形资产视同销售超过 500万元而转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不会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43号)
问题2
金佳誉财税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的规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即企业不再需要按照工资总额 14%计提职工福利费,而是据实列支。
【政策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第六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销售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购进合同也需要缴纳吗?跟个体户签订的买卖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金佳誉财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相关规定, 买卖合同(包括销售合同和购进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范围,税率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无论是销售方还是购买方,只要签订了动产买卖合同,均需按照合同金额计算并缴纳印花税。例如,企业A 向企业 B 销售货物并签订合同,双方都需就该合同缴纳印花税;企业 B从企业 A 购进货物的合同,同样需缴纳印花税。
注意:
个体户签订的动产买卖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且“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因此,个体工商户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合同双方均无需缴纳印花税。例如, 个体工商户甲与企业乙签订建材买卖合同,双方均无需缴纳印花税。
企业支付给各种协会的会员费、会长费,这种票据可以税前扣除吗?
金佳誉财税
需要看看是什么样的票据。
1、如果是财政部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
2、但是,如果不是财政部门监制的而只是协会自制的收据,是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
参考: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 号)第五条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第八条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
拆迁补偿款还没收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在何时发生?是不是收到拆迁补偿款的时候才发生?
金佳誉财税
商业性拆迁补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实际收到拆迁补偿款的时间确认收入,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若未收到款项,纳税义务未发生。
政策性搬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搬迁完成年度认定:从搬迁开始, 5 年内(含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或搬迁时间满 5 年(含搬迁当年度)的年度,视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需满足搬迁规划基本完成、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 50%以上等条件。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7 号)》第六条 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 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以上答疑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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