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救济案件 | 印度和巴西贸易救济案件(2025.11.26)
跨境Emily
1)印度对涉华低灰冶金焦炭作出反倾销初裁
2)印度对涉华液态环氧树脂征收反倾销税
3)巴西启动对中国镁锭反倾销措施的复议程序
1、印度对涉华低灰冶金焦炭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11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Low Ash Metallurgical Cok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130.66美元/吨,澳大利亚为73.55美元/吨,哥伦比亚为119.51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82.75美元/吨,日本为60.87美元/吨,俄罗斯为85.12美元/吨。涉案产品为灰分含量低于18%的冶金焦炭,不包括磷含量高达0.030%,粒度可达30毫米,允许5%的粒度公差,用于生产铁合金的超低磷冶金焦。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7040010、27040020、27040030和2704009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Indian Metallurgical Cok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MC)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2025年11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33/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8月1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沙特阿拉伯、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液态环氧树脂(Liquid Epoxy Resins)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大陆为37-258美元/吨,韩国为184-483美元/吨,泰国为119-331美元/吨,沙特阿拉伯为175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115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3010和39073090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固体、半固体、溶液或水性环氧树脂和共混改性液态环氧树脂以及溴化溶剂型环氧树脂。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tul Limited和Hindusthan Specialty Chemical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沙特阿拉伯、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液态环氧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25年11月1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89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RIMA Industrial S.A.于2025年3月28日提交的申请,就2021年第253号决议裁定的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葡萄牙语:magnésio metálico em formas brutas)的反倾销措施启动复议程序。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104.11.00和8104.19.00。本案的分析期为2021年3月至2025年10月。复议程序将在启动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束。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生产商/出口商需在收到调查问卷后15天内通过 SEI 电子系统反馈答卷。利益相关方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提交书面陈述或证据。
电子邮件:defesacomercial.cgmc@mdic.gov.br
2003年4月2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10月11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1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2008年12月31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09年12月15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含镁量超过99.8%的镁锭征收1.1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4年12月8日,巴西对进口自中国的镁锭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5年9月25日,巴西第二次延长中国镁锭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2020年9月25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0年第64号公告,应巴西企业RIMA Industrial S.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9月24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1年第253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含镁量超过99.8%的镁锭征收1.1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