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XX公安局民警”
“你涉嫌违法犯罪 要求你配合调查!”
“这是你的通缉令、逮捕令!”
“不要泄密 马上按我说的去做!”
警惕!
这是典型的假冒公检法诈骗!
2025年11月1日16时许,学生小杨(化名)用奶奶的手机登录网课学习时,收到一条陌生好友添加请求。小杨没多想就通过了验证,对方立即发来一张图片和文字,说“某公司涉案损失5万元”,接着问小杨有没有某平台账号。小杨如实告知后,很快在该平台收到一个叫“小宝”的用户的好友申请,通过后双方开始视频通话。
视频里,对方穿着警服,还亮出“警官证”,自称是办案民警,严肃地对小杨说道:“涉案公司损失的5万元与你有关,你必须积极配合调查!若拒不配合,将依法拘留你的父母,判处3年5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款5000元。”小杨被吓坏了,当即按照对方要求,把自己另一个账号的截图发送了过去。发送后见对方没有进一步动作,小杨便挂断了视频通话。
仅仅过了3分钟,小杨便再次接到了该“民警”的视频来电。对方先询问了他家中在场的人员,小杨告知对方爷爷和奶奶在家后,对方随即要求他前往邻居家借用手机进行操作。
由于不好意思向邻居开口,小杨说明自己正在用奶奶的手机学习,对方便顺势要求小杨按照其指令操作手机。在视频中,对方出示了一个微信二维码,要求小杨用奶奶的微信扫码支付。小杨心生疑惑,询问为何需要转账,对方辩解称“用于案件处理,事后全额退还”。小杨轻信后通过微信扫码支付24笔,将奶奶微信余额及绑定银行卡内19189元转至诈骗分子账户。
当诈骗分子要求取来父亲手机继续转账时,小杨告知父亲情况。其父察觉异常,意识到遭遇电信诈骗,第一时间带小杨前往派出所报案。所幸后续及时介入,未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1.伪装身份:冒充民警,通过展示警服、虚假警官证获取受害者信任,利用公职人员身份形成威慑力。
2.恐吓施压:针对未成年人心理脆弱的特点,以“拘留父母、判刑罚款”为要挟,制造恐慌情绪,迫使受害者放弃反抗、听从指令。
3.诱导转账:以“案件处理需要”为借口,编造“款项会退还”的谎言,诱导受害者多次扫码转账,榨干账户资金。
4.层层递进:从索要账号信息到要求换设备操作,再到逐步加码转账金额,一步步突破受害者防线,实施诈骗。
1.公检法公职人员办案有严格流程,绝不会通过微信、快手等社交平台以视频通话形式要求转账,更不会以“拘留家属”相威胁施压,遇此类情况直接判定为诈骗。
2.未成年人遭遇陌生人员索要账号、要求转账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告知父母、老师等监护人,切勿独自听从陌生人指令操作手机、转账。
3.任何要求“私下转账配合调查”的行为均不符合办案规范,若接到疑似办案人员的要求转账电话或视频,可直接拨打110或96110核实身份,切勿轻易泄露个人账号、验证码或进行转账操作。
4.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反诈教育,告知常见诈骗手段,同时管理好自身手机支付密码、银行卡信息,避免未成年人误操作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花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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