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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本加工贸易错题册请查收(海关政策直通车⑮)

你有一本加工贸易错题册请查收(海关政策直通车⑮) 昆山永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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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28日上午10:00,黄埔海关在东莞——加工贸易之都,组织开展加工贸易专题“海关政策直通车”宣讲

黄埔海关举办加工贸易政策宣讲会 助企用好“短溢区间”等改革红利

11月28日上午10:00,黄埔海关在东莞组织开展“海关政策直通车”加工贸易专题宣讲活动。作为我国重要的加工贸易集聚地,东莞迎来此次政策解读盛会。黄埔海关保税监管处专家黄奕斌围绕企业关注的“短溢区间”管理、受灾保税货物处置、内销便利化等核心政策进行深入讲解,并与现场及线上企业代表互动交流,助力企业规范业务操作、降低合规成本、提升发展质效。

“海关政策直通车”宣讲会现场

黄埔海关 黄奕斌

“短溢区间”管理改革:为企业提供守法容错空间

加工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支撑,2023年海关总署出台推动其高质量发展的16条措施,其中“短溢区间”管理改革广受关注。该政策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明确企业在加工贸易账册核销时,若保税货物短少或溢余幅度在(-1%,1%)范围内,且无主观过错,不视为违法违规,无需处罚,仅需办理征税或调整账册手续即可核销。

改革背景与适用条件

鉴于加工工艺复杂、计量单位换算等因素易导致库存差异,此项改革尊重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精简处置流程,降低合规成本。改革实施以来,仅黄埔关区已有264家企业受益。企业适用该政策需同时满足:非失信企业、实行加工贸易账册管理、短溢货物不影响国家禁止性管理规定。

短溢比值计算与政策要点

短溢比值按单项货物计算,公式为:(实际库存数量 - 理论库存数量) / (核销周期期初数量 + 进口总数量),负数为短少,正数为溢余,各项货物之间不累加计算。企业无需提前申请资格,也无需提交无主观过错证明材料,在报核时据实申报即可适用。

典型案例说明

东莞市某纺织企业在核销中发现棉纱溢余11223千克,占总量0.9%,符合“短溢区间”范围。经申请后,海关将其纳入账册底账,涉及货值27.7万港币;同期申报的18项料件短溢情况累计货值达400.6万港币,均顺利核销,避免了潜在违规风险。

受灾保税货物处置:明确两类情形处理方式

针对自然灾害等导致的保税货物损毁问题,黄奕斌指出,企业须第一时间向主管海关报告,不得擅自处置。根据《民法典》定义,“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等。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处置

若货物灭失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海关予以免税核销;若仍可再利用,则按确定的价格及对应税率计征税款和缓税利息后核销,原进口料件属许可证管理的免于提交证件。企业需提供保险赔款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正当理由造成损失的处置

除不可抗力外,经海关认可的其他正当原因造成的损失,海关凭主管部门证明和保险文书,按规定计征税款和缓税利息后核销。涉及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应依法补办相关手续。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六大便利措施赋能协同发展

对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重点行业,允许内部管理规范的非失信企业牵头实施企业集团加工贸易模式,享受多项便利化措施。

料件流转与存放

集团内企业间可自主流转保税料件,采用余料结转或深加工结转方式办理手续;加工贸易货物可在集团备案场所内自主存放并留存记录。

料件串换与外发加工

符合条件的保税料件可在集团内自行串换,来料加工料件经所有权人授权亦可串换;集团内开展外发加工无需备案,全部工序外发不再提供担保,相关货物可不运回本企业。

设备结转与担保多样化

尚在监管期内的不作价设备可在集团内结转使用;企业可选择保证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等多种形式提供担保。

其他热点问题解答

关于专用手(账)册与边角料内销

自2024年6月10日起,进口“四类措施”商品(即实施关税配额、贸易救济、中止减让义务、报复性加征关税的商品)需设立专用手(账)册管理。由加征关税商品及其半成品加工产生的边角料不得内销,应复运出境或销毁;普通保税料件产生的边角料可按规定内销。

厂外设仓与国内原料存放

企业需将保税料件存放于海关备案场所。若在注册地址外设仓,须事先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场所权属证明及租赁合同等材料办理变更备案。但存放国内采购原材料的仓库无需向海关备案。

成品退换跨周期办理

对于无法在同一核销周期完成的成品退换,经申请并获海关同意后,可跨周期办理。退换进口时限不得超过原出口日起下一个核销周期截止日,出口时限不得超过退换进口日起下一个周期截止日。若超过多个周期,则应按“进出境修理物品”(监管方式1300)申报。

单耗参数化管理改革试点

为适应技术迭代需求,海关推进单耗参数化管理改革,将原有刚性标准转为弹性参数。例如,黄埔关区某片式元器件企业研发新型高端陶瓷电容,实际单耗超旧标准,经参与改革试点后按实际耗用保税,年均节约成本超百万元。目前该模式已在18个直属海关试点推广。

报核前申报单耗与保税料件比例

已参与试点的企业,最迟可在每个核销周期报核前申报或变更当期单耗。对于混合使用保税与国产料件的情况,企业应如实申报“保税料件比例”,该数据直接用于核销核算,无需重复提交说明材料。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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