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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秭归县最全最新返乡创业政策

速看!秭归县最全最新返乡创业政策 外贸人Amber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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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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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用地


1.用地支持政策


二、创业平台


2.省级返乡创业项目、创业园、特色街区奖补


三、融资渠道


3.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4.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5.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小微企业)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7.农业信贷担保政策


四、企业用工


8.吸纳脱贫人口和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9.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0.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


11.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人才招引


12.就业见习补贴


13.企业引进人才奖励


14.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六、职业培训


15.创业培训补贴


16.就业培训补贴(岗前培训)


17.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18.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19.企业新技师培训补贴


20.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人才培训


21.高素质农民培育


七、创业扶持


22.一次性创业补贴


23.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奖补


24.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奖补


25.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


26.商贸企业进限奖励


27.工业企业进规奖励


28.湖北省企业上云服务券


29.直播带货促销政策


八、降本减负


30.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31.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3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33.粮油种植补贴


34.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35.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贴


九、住房安居及子女入学保障


36.人才租房补贴


37.市场化购房租房补贴


38.保障性租房政策


39.子女入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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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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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按照相关用地政策,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生态修复等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指标使用规定优先保障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


对象范围


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


询电话


0717-2869682


责任部门


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创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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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返乡创业项目、

创业园、特色街区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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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被认定为湖北省返乡创业项目、创业园、特色街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60万元、60万元的资金扶持。


对象范围


①秭归籍返乡人员创办、带动就业明显、为促进返乡创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经营实体;


②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管理规范,为返乡创业经营实体提供优质服务,带动就业明显,对促进返乡创业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园区和街区。


询电话


0717-2880553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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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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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秭归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3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0%且不超过400万元 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对象范围


①高校毕业生;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③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④返乡创业农民工;⑤脱贫人口;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退役军人;⑧网络商户;⑨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⑩刑满释放人员。


咨询电话


0717-2886277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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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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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80553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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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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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符合稳岗扩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中国银行便捷审批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参保缴费人数为准);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咨询电话


15072527997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银行秭归支行

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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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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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对农业经营主体从银行所取得的用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方面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建、改扩建生产条件的建设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的贷款,按不高于年贴息率2%给予贴息,贴息率不高于经营主体核定实际贷款年利率。根据当年贴息资金规模设定企业贴息贷款额的上下限,每家企业享受财政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贷款按年贴息率2%据实贴息,贴息率不高于经营主体核定实际贷款年利率。


对象范围


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生猪、肉牛、奶牛规模场和种畜禽场。


咨询电话


0717-2886140


责任部门


秭归县农业农村局


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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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贷担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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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为本县域内的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包括种养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业务,有效破解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对象范围


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包括种养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述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占股比不低于50%)或实际控股人。


咨询电话


0717-2886140


责任部门


秭归县农业农村局


企业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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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脱贫人口和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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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81671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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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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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咨询电话


0717-2881671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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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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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81671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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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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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82036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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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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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吸纳符合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低不得低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企业在见习期满留用的人员须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对象范围


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咨询电话


0717-2886277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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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引进人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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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1.县属企业引进年薪40万元以上人才,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按猎头费用的50%,对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2.县属企业当年新引进博士研究生、5年内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5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且按规定缴纳社保满1年的,分别按每人10000元、5000元、1000元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一年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县属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69100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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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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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累计发放15万元生活补贴,按年平均发放;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专科生,3年内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500元、300元生活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首次发放应达到6个月以上),政策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象范围


首次到秭归企业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与县属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了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


咨询电话


0717-2869100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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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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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全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GYB、SYB、IYB、EYB和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享受300元-18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对象范围


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创业者。


咨询电话


0717-2880665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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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培训补贴(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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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企业新录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戒毒康复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不少于20个课时的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定点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


象范围


组织岗前培训的企业、定点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


0717-2880665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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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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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加强校企合作,大力推行“企校双制、工学一体 ”培养模式。培训合格,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控制在4000元至6000元给企业落实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对象范围


组织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88178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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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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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企业结合所在行业、主营业务以及职工从事的工种,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围绕“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企业落实培训补贴。


对象范围


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88178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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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技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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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在我县生产一线岗位工作且符合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晋升申报条件要求的职工可开展新技师培训,对完成培训计划内容并取得相应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按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企业落实培训补贴。


对象范围


组织新技师培训的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88178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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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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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每年遴选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人才培训,集中培训1个月,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培训费2万元/人,由省农业农村厅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个人免费参加。


对象范围


重点面向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


咨询电话


0717-2883069


责任部门


秭归县农业农村局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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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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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结合秭归县实际确定培训专题,在全县遴选符合条件的农民针对性开展不少于40学时,及不少于2次的跟踪服务。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进行费用预算,费用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个人免费参加。


对象范围


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村“两委”干部、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可纳入培育对象。重点培养青年农民,包括本土青年和返乡青年群体。


咨询电话


0717-2883069


责任部门


秭归县农业农村局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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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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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返乡入乡人员(注册5年内)、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范围


①返乡入乡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③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


0717-2880553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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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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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被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可给予5万-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毕业生,在秭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可参与申报。


咨询电话


0717-2880553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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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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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被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给予50万元或80万元的资金奖补。


对象范围


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管理规范,为大学生创业经营实体提供优质服务,带动就业明显,对促进大学生创业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园区。


咨询电话


0717-2880553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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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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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充分利用2025年省级下达的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重点围绕玉米、水稻、油菜、大豆等粮油作物的耕、种、防、收等环节,支持服务主体开展单(多)环节托管服务,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对象范围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从事社会化服务主体。


咨询电话


0717-2886140


责任部门


秭归县农业农村局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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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进限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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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市场主体培育。支持批零住餐企业进限,对首次入统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象范围


在秭归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81277


责任部门


秭归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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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进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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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1.支持工业企业进规。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经济发展奖励30万元,“首次”进规时奖励20万元,三年内不退库兑现余下的10万元。


2.助力专精特新发展。对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20万元。


对象范围


在秭归设立的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


咨询电话


0717-2886006


责任部门


秭归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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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企业上云服务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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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企业上云服务券,依据上云深度、难度和工信部推进企业上云导向,由低到高分为四个阶段,即:资源上云上平台、业务上云上平台、能力上云上平台、生态上云上平台。由低到高分别对应20%、30%、40%、50%的补贴标准,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享受云服务补贴上限为20万元。为鼓励企业早上云、快上云,每年5000万元的上云服务券申领采取先到先得的模式,领完即止。湖北省云服务供应商由省经信厅发文遴选,一年遴选一次,时效一年。云服务产品分级按照认定的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产品目录,由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进行分级,时效一年。


对象范围


湖北省内注册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云服务供应商不能享受该补贴)。


咨询电话


0717-2886399


责任部门


秭归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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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促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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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通过“十镇百村千主播”平台,挖掘一批作为基层治理“代言人”的村干部和能力卓越的返乡青年,开展直播陪跑服务,孵化“本土自产”电商人才。


对象范围


①县内各镇村干部;②返乡青年。


咨询电话


0717-2886007


责任部门


秭归县供销社


降本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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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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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对象范围


①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③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④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咨询电话


0717-2883529


责任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秭归县税务局


降本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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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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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企业提交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再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政策)。


咨询电话


秭归县税务局:0717-2883529

秭归县人社局:0717-2862693


责任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秭归县税务局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降本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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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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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可按照大型企业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不超过60%的标准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2024年政策)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咨询电话


0717-2881671


责任部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降本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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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种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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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种植油菜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150元/亩的标准给予种子、肥料等物化补贴。


对象范围


种植玉米、大豆和油菜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咨询电话


0717-2883440


责任部门


秭归县农业农村局


降本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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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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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根据《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湖北省2024—2026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7大类36小类94个品目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咨询电话


0717-2821718


责任部门


秭归县农业农村局


降本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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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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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按照加厚高强度地膜22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60元/亩的标准进行实物补贴。对使用后的废旧地膜进行回收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市场回收价格动态调整。


对象范围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主体等。


咨询电话


0717-6777225


责任部门


秭归县农业农村局


住房安居及子女入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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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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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企业新引进博士、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夫妻、子女、未婚者含父母)在秭归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且五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在人才公寓房源不足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分别按每年10000元、8000元、48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招录手续2年内提出申请;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内提出申请。


2.家庭成员在秭归城区内无自有产权房屋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对象范围


企业新引进博士、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生。


咨询电话


秭归县住房保障与发展中心:0717-2882397


责任部门


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安居及子女入学保障

图片

市场化购房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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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1.教职工、医务人员、退役军人、外来人员(秭归县外户籍人口):在县城新购商品住房的,按10平方米/套予以购房奖补;可叠加多孩家庭购房奖补政策,最高奖补20平方米/套。


2.引进人才:通过宜才码审核认定的,新购买宜昌市城区购房奖补项目库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及大专5万元、中专(中职、技校)3万元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其他类型人才按分类对应标准享受。博士、硕士人才在县城新购商品住房的,按20平方米/套予以购房奖补;本科及大专、中专(中职、技校)人才在县城新购商品住房的,按10平方米/套予以购房奖补;可叠加多孩家庭购房奖补政策,最高奖补20平方米/套。同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3.进城农民:新购买宜昌市城区购房奖补项目库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5万元/套购房补贴。属于2023年12月31日前秭归户籍农村居民,新购住房在100平方米及以上,户籍迁入宜昌城区的,可再享受4万元/户/套一次性购房补贴;户籍不迁出的,可再享受2万元/户/套一次性购房补贴。秭归农村户籍人口在县城新购商品住房的,按10平方米/套予以购房奖补,放弃宅基地的可再奖补10平方米/套;可叠加多孩家庭购房奖补政策,最高奖补20平方米/套。


4.多孩家庭:二孩家庭新购买宜昌市城区购房奖补项目库内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5万元/套购房补贴;三孩家庭新购买城区购房奖补项目库内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10万元/套购房补贴。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县城新购商品住房的,按10平方米/套予以购房奖补,孩次可叠加,最高奖补20平方米/套;可同其他购房奖补政策叠加,最高奖补20平方米/套。


对象范围


①教职工、医务人员、退役军人、外来人员(秭归县外户籍人口);②通过宜才码审核认定的引进人才;③秭归农村户籍进城人口;④按政策生育的多孩家庭。


咨询电话


秭归县住建局:0717-2887010

秭归县人社局:0717-2869100

秭归县教育局:0717-2880903

秭归县卫健局:0717-2886086

秭归县公安局:0717-2883470

秭归县自规局:0717-286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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