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进口鸡类产品的世界
鸡肉富含蛋白质和脂肪等营养成分,是民众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由于国内产量增长有限,中国每年需大量进口鸡类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10月中国鸡类产品进口量为7.17万吨,1-10月累计进口总量达78.63万吨。
进口鸡类产品种类
全球主要的肉鸡品种包括白羽肉鸡、黄羽肉鸡和土杂鸡。其中,白羽肉鸡(又称白肉鸡或快大型肉鸡)为国际贸易中占比最高的商业品种,具有以下特点:生长周期短,仅需6至8周即可出栏;体型大、胸肌发达、肉质细嫩;水分含量高、脂肪含量低,符合现代健康饮食趋势。
常见的进口冷冻鸡类产品涵盖:整鸡、分割鸡肉(如鸡胸、鸡腿)、鸡翅系列(整翅、翅根、翅中、两节翅、翅尖)、鸡爪、鸡脂肪及多种鸡杂碎(含鸡心、鸡肝、鸡皮、鸡颈、鸡胃、鸡肾、鸡睾丸、鸡骨、鸡膝软骨等)。此外还包括冷冻火鸡及其分割品与杂碎(如火鸡胸、火鸡腿、火鸡翼、火鸡爪、火鸡肾等),但不包括内脏及胃肠等消化道器官。
进口冷冻鸡产品原产国
目前获准向中国出口鸡类产品的国家包括美国、阿根廷、巴西、巴拿马、智利、法国、白俄罗斯、波兰、芬兰、俄罗斯、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泰国等,前提是其生产企业已通过我国评估审查并完成注册。
然而,部分国家的部分或全部注册企业已被暂停输华资格:
- 美国:V45671、P47762、V1685;
- 阿根廷:全部注册企业;
- 巴西:SIF1001、SIF68、SIF103、SIF516、SIF922、SIF1661、SIF2032、SIF4017、SIF2014、SIF730;
- 法国:FR 29.026.010 CE;
- 波兰:全部注册企业;
- 土耳其:TR-64-0059;
- 泰国:EST197
因禽类疫病流行风险,中国禁止从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进口相关鸡类产品,确保食品安全。
进口监管要求提示
- 海关总署对境外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审查,确定可准入的鸡类产品名单。
- 境外生产企业须由所在国家主管部门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经批准后方可对华出口。
- 进口产品须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审批流程通过“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系统”完成,包括受理、审核、签发三个环节。
- 申报时需提交输出国官方卫生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正本由收货人留存备查。
- 产品内外包装须有牢固、清晰的中英文或中文与出口国文字标识,标明产地、品名、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还需标注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须为中国)、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并加施出口国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 进口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GB 2762-2022、GB 2763-2021、GB 2707-2016、GB 12694-2016、GB 20799-2016 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