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多项外贸新规陆续实施,涉及出口管制、自贸港政策、跨境电商便利化及国际合规要求,直接影响企业进出口业务。以下是重点内容梳理,供企业对照调整经营策略。
一、国内重点政策调整
稀土与锂电池出口管制升级
我国对部分稀土相关物项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实施出口管制,涉及相关产品的企业需确认是否落入管制范围,并提前准备营业执照、技术说明、最终用户承诺等材料,向商务部门申请许可证,建立台账管理使用情况。
药品出口证明优化
- 药品出口证明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3年,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
- 制剂中间产品可按未上市产品申请,无需扩大生产许可范围。
- 储存与运输企业纳入延伸检查范围,确保全流程合规。
香港HFCs进口管制
- 含氢氟碳化物(HFCs)的空调、制冷设备等产品进口香港,须向环境局申请配额和许可证。
- 需提前6个月申报,每台设备单独申请,未获许可将被拒入境。
天津港口条例修订
- 推进港口智慧化建设,推广无人集卡、智能调度系统。
- 提升绿色化水平,岸电覆盖率目标达90%。
- 鼓励海铁联运,简化流程,降低物流成本。
二、海南自贸港新进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进入关键阶段,核心模式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
- 零关税扩容:免税商品税目增至约6600个,占全部税目的74%(原为21%)。
- 二线便利化:货物出岛报关项目由105项减至42项,通关时间预计节省60%。
企业享惠政策
- 加工增值超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 取消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限制,扩大进口料件范围,增值可累计计算。
- 零关税政策覆盖全岛企事业单位,不限于企业自用。
- 三类货物可“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提升物流效率。
重要时间节点:12月18日0时前完成补给的货物仍适用过渡期“零关税”政策,此后按新规执行。
三、跨境电商新利好
1. 海外仓备案取消
- 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海外仓地址、权属证明等审批材料。
- 仅需完成“报关单位备案”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两项基础资质。
- 节省2-3天备案时间,降低中小企业入局门槛。
2. “离境即退税”新政
- 以“9810”模式通过海外仓出口的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退税,无需等待海外销售完成。
- 申报时需标注“HWC-YT”标识。
- 生产企业使用单独关联号申报预退税,核算期截止前完成最终核销。
3. 单证申报简化
- 出口清单申报前仅需传输交易、物流电子信息,无需提供收款凭证。
- 拼箱货物实行“先查验后装运”,提升通关效率。
四、跨境金融支持政策
- 资金轧差结算扩大:试点企业可将货款与运输、仓储、维修等服务费用合并结算,减少跨境支付手续费。
- 服务贸易代垫简化:境内企业与境外对手方之间的代收代付可在银行直接办理,无需外管局审批。
- 外债额度提升: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外债额度可达1000万美元;创新积分制企业最高可达2000万美元。
五、国际合规新规
1. 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
2024年12月30日起生效,主要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延至2026年6月)。
- 覆盖商品:牛、可可、咖啡、棕榈油、橡胶、大豆、木材及其衍生品。
- 核心要求:提供“无毁林证明”,包括地理坐标、尽职调查报告,并通过EUDR系统提交。
- 违规后果:产品下架、12个月内禁入欧盟市场、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政府资助资格。
2. 美国301关税豁免延长
- 178类中国商品的额外关税豁免延长至2026年11月10日(原定2025年11月29日到期)。
- 豁免产品包括:太阳能设备、电动机、医疗仪器(如血压监测仪)、汽车零部件、印刷电路板、儿童用品、化工材料等。
- 中国同步延长对美采购排除措施至2026年12月31日,支持双边贸易稳定。
3. 日本产品安全四法修订
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强化对海外卖家监管。
- 海外跨境卖家须指定日本授权代表(日代),并在METI备案成为“特定进口商”。
- 适用产品:带PSE标志(电气产品)、菱形或圆形PSC标志(特定消费品)的产品,如母婴玩具、100V-240V电器等。
- 需更新产品标签和检测文件,保存完整记录备查。
- 违规后果:产品禁售、下架、禁止入境。
4. 其他国家政策变化
- 泰国:12月1日起,原产地证仅由对外贸易厅签发,商会及工业联合会权限取消;出口美国需满足40%本地价值含量要求。
- 尼日利亚:跨境电商免税门槛由5万奈拉(约242元)提高至300美元,每人每季度限1次,利好中高价值订单。
- 英国加入CPTPP:12月15日起生效,与8个成员国互降关税,为中国对英出口开辟新优惠通道。
六、企业应对建议
1. 涉及稀土/锂电池出口企业
- 立即核查产品是否含中国稀土成分≥0.1%或使用中国技术。
- 准备申请材料,提前与当地商务部门沟通。
- 建立许可证台账,跟踪有效期及使用情况。
2. 跨境电商企业
- 12月15日前完成报关单位及跨境电商企业备案。
- 更新ERP系统,确保“9810”模式申报正确标注“HWC-YT”。
- 与税务部门确认“离境即退税”操作细节,提前准备材料。
3. 对欧出口企业(农林牧渔产品)
- 开展供应链尽职调查,收集上游供应商土地使用证明。
- 提前注册EUDR系统,准备DDS声明。
- 考虑引入第三方认证,降低合规风险。
4. 对日出口企业
- 12月10日前确定日本授权代表并签订协议。
- 完成METI备案,提交产品检测申请。
- 确保产品标签符合新规,特别是安全标志。
5. 海南业务相关企业
- 重新评估供应链,考虑在海南设立加工基地。
- 利用加工增值30%免税政策优化物流路径。
- 12月18日前完成必要物资储备,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
12月外贸新规呈现“严控关键领域 + 便利贸易流程”双轨并行趋势。企业应重点关注稀土/锂电池出口许可、海南封关运作、跨境电商新政及国际合规要求,提前部署,确保合规运营的同时把握政策红利。建议本周内召开专项会议,对照清单逐项排查,明确责任人与时间节点,稳妥应对政策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