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中小卖家出口退税政策解析
许多跨境电商中小卖家作为外贸企业,自身无生产工厂,主要通过1688等平台向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小额采购货物用于出口。由于供应商多为个体户或小微企业,通常只能开具1%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引发一个普遍关注的问题:此类低税率专票能否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又需注意哪些关键事项?
问题1: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票,能否申请出口退税?
可以退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三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办理退税;退税率按发票税率与出口货物退税率两者孰低原则确定。
问题2:如何确定适用退税率?
1.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纳税服务-我要查-出口退税率查询”功能,或各地电子税务局系统,输入商品代码或名称,查询对应出口退税率。
2. 将查询到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征收率(如1%、3%)进行比较,取较低者作为实际申报退税率。
例如:某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已加工花岗岩制品,取得税率为3%的专票,经查询该商品出口退税率为9%。依据“孰低原则”,最终适用退税率为3%。
问题3:申报退税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在使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1%或3%专票申报退税时,若发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应按照发票所列征收率手工修改退税申报系统的“征税率”字段。否则,税务系统将提示“申报的发票征收率与该发票电子信息中计算的征收率误差超1%”的疑点。
遇到该提示后,只需将申报数据中的征税率调整为与发票一致的1%或3%,即可通过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