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改原则:仅允许更正文字错误或计算错误,禁止追记或擦改,确保原始数据清晰可辨。
2.纸质记录的更改:采用杠改方式(单线划去错误内容,也有双线的,这个需要在体系文件中给予明确),在旁标注正确值,同时注明更改日期、更改内容及改动人签名 / 缩写。这里要注意一点,就是杠改的时候不要无法识别原来的数字,比如说,1.5 不能杠改的时候故意遮住小数点,让人以为原数值为15.
3.电子记录的更改:需由授权人员操作,系统自动记录修改人、时间、修改前后内容;自动采集数据应设置防篡改措施,人工录入数据修改需经原记录人或授权人确认。(加密加权加备)
1.文字错误处理:通过追加文件形式更正,注明 “对 XX 编号报告的修改”,标注更改日期和责任人,无需召回原报告。
2. 结果错误处理:必须召回原报告,重新发布新报告,新报告需赋予唯一标识,并注明 “替代 XX 编号原报告”。
3.审批流程:更改需经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审批,涉及结果变更的需重新验证数据准确性。
4.信息同步:需及时通知报告接收方及相关方,确保所有使用者获取最新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