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AI技术的发展,其在各行业广泛应用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挑战。近日,路桥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时发现,原告林某利用AI技术篡改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被法院依法处以罚款。
基本案情
2022年,林某将房屋出租给刘某,并签订租赁合同。2025年3月,刘某退租后因拖欠房租、水电费等费用未付,经多次催讨无果,林某将其诉至法院。
庭审中,林某提交了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试图证明双方曾就洗衣机折旧费1000元达成一致。但法官核查其手机原始记录时发现,截图内容被篡改:原消息“什么时候付”被改为“洗衣机报废”,“电话里说好5号”变为“折旧后1000算了”。
面对事实,林某承认使用AI工具变造聊天记录。其称因与刘某系电话沟通,为佐证洗衣机报废及折旧费用,心存侥幸进行伪造。法院认为该行为妨碍民事诉讼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决定。林某事后认错并主动缴清罚款。
法官说法
电子证据须真实完整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常见电子证据,必须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当事人除需确认聊天对象身份外,还应提供原始载体供法院核验。
AI造假风险上升
AI技术虽推动了文本生成与图像创作发展,但也降低了“造假”门槛,相关法律风险日益突出。
伪造证据将受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审理的,法院可依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林某利用AI变造证据,不仅增加法院查明事实难度,更扰乱正常诉讼秩序,依法应予制裁。
诉讼参与人应秉持诚信原则,如实陈述、依法举证。切勿为一己之私伪造证据,否则非但无法维护权益,还将面临法律严惩。
来源: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Shar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