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个人篇
一、就业服务
(一)职业介绍
服务内容:为劳动者提供包括市场就业信息、就业政策法规、岗位应聘信息等咨询服务。
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办理途径:可通过电话、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等方式办理。
(二)职业指导
服务内容:根据劳动者的求职意向、技能水平、专业特长等实际,提供围绕其求职和职业发展过程中相关的指导、辅导、咨询等服务。
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办理途径:可通过电话、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咨询等方式办理。
(三)创业指导
服务内容:根据各类创业者、创业组织在筹备、初创及发展等不同阶段的需求,提供咨询解答、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同时,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开展公益性、专业性、个性化的指导服务。
服务依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第一批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函〔2025〕23 号)、《QGZRS 12-2025 创业指导服务规范》。
办理途径:创业者可在创业项目注册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创业指导服务,通过线下服务窗口进行登 记,交由当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指导服务人员开展相关创业指导服务。
(四)就业登记
服务内容:为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登记个人基本情况、就业类型、就业时间等内容。
服务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 行)》。
办理途径:可通过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五)失业登记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登记个人基本情况、失业原因、失业时间等内容。
服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贵州 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办理途径:可通过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六)《就业创业证》申领
服务内容: 已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申领《就业创业证》,证件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等情况。
服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办理途径:可就近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办理。
(七)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
政策内容: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的,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咨询电话:州司法局 0855-8224844
(八)“12333”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服务专线
(拨打请加区号“0851”)
1.找工作
①拨打“12333”按11,进入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服务专线→②找工作请按1→③向话务员提供个人务工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个人联系电话、预期务工地、工作岗位需求)→④驻外劳务协作站或省内各地就业部门将主动联系您并推荐就业岗位。

